fst0921 wrote:
今天要不是樓主閃的快,就算有行車記錄器,壓下去的話,不要忘了我們台灣還有一條爛法規,叫做"過失傷害"。
何止"過失傷害"!
要是真的把對方輾斃了,
搞不好會被扣上一條"過失致死"!
omio wrote:
幾點自己的看法,勿戰
1. 若您有機會上國道開車,買車請記得考量ESP (循跡防滑)
(馬5一煞車就打滑失控,導致甩尾後撞擊vios,產生接下來的一連串事故)
(Vios則不用討論,被大力撞擊後輪的狀態下,有什麼系統都沒救了)
2. 不要併排行車(很多人都不懂),讓自己進入險境無法逃脫
3. 乘客和後座都請綁安全帶(不然出事的時候,會像影片中一樣,被卸貨)
4. 白vios,有持續加速,然後往內線壓迫,比較不像是睡著的狀態
(Vios要衝那麼快,油門應該要重踩才有辦法)
5. 黑車超不過,不要逞,一口氣過不去,遇到白目代價更大 (雖然錯不在自己,但輕點煞車,讓一下不就都沒事了)
(想意氣用事的開車,請直上大扭力好車,人比車兇,往往沒有好下場)
6. 車尾被撞到是很恐怖的,就如一個老問題:你們認為前輪打滑危險、還是後輪打滑? 換輪胎要把好胎放哪邊?
最後,還是「腦袋」最重要
提早偵測到自己有危險,就有機會避開
維持良好開車習慣,就能保護自己和他人
PC Liao wrote:
很中肯的分析,
omio兄的意見值得大家仔細學習與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