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801129 wrote:原來憲法是定來讓國民...(恕刪) 看來你還真不知道前因後果那我再雞婆一下好了重機上國道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是去年就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摘錄如下: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現在是第一階段都沒有執行(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交通部就以『一、現階段國道高速公路尚無立即得開放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路段即時段。二、鑑於相關縣市政府與社會各界多數意見,對於國道高速公路開放供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均尚持保留意見』..等語請問,現在是誰先違反立法院經憲法之立法程序且通過的法案?交通部是行政單位,必須依法執行吧!通過的法案裡面寫得很清楚,開放試辦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本法修正通過後3 個月內完成重機相關考召集行駛規定並公告,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這是立法院在去年10月28日的公報所明載,結果交通部什麼也沒做,這就是台灣交通權責單位最高機關的行政效率?
我週遭認識的人會騎重機大約分兩類有閒錢的人(一定有汽車) 跟 年輕人耍帥而一般人根本沒有嫌錢買重機(一定會先買汽車)有重機的比例在我認識的人裡面佔不到一成這只是要說明大部分的人都是會先有車再買重機再來是請問有汽車的重機擁有人台灣國道的狀況是如何屆時開放重機上國道1.2.3.5號就當作大部分重機族都是守法的但10個只要有2.3個到處鑽那也夠嚇人了塞車的國道加上守法的重機人再加上亂鑽的重機屆時國道只會塞上加塞 亂上加亂普羅大眾怨聲四起我要是官員為了烏紗帽我才不會冒這種風險
kklee008 wrote:請問重機為什麼一定要...(恕刪) 我想重機沒有一定要上國道阿! 就像你開車也不一定要開上國道吧!? 政府當初收了高額的重機稅金並答應開放重機與汽車一樣的路權, 最後卻又臨時反悔! 可是稅照收錢照拿? 任誰都不會認同這樣的作法阿! 所以如果重機繳的稅金不變, 那政府應該要依照當初答應的開放路權, 不然就應該減少550以上重機的稅金並取消紅黃牌區分大型重機的規定!
我是覺得不用動不動就一直要造成重機跟汽車的對立吧說什麼汽車逼重機的,或者說什麼汽車撞死人比較多這種無聊的話台灣有幾台汽車又有幾台重機,如果重機撞死的人能比汽車多那就真的是天方夜譚了而且我覺得很好笑的是,這些騎重機的人家裡都沒有汽車嗎你最好都是騎重機出門從不開車的啦為了讓重機上國道就一直講汽車的壞話不覺得幼稚嗎哪天就不要讓我看到你在開車
我真不不知道為何重機一定要上國道重機有一定在國道上才能做的事嗎 除了"速度",總不會是看風景吧各位重機車友們,你們購買重機的理由為何1. 速度2. 炫耀3. ... 我想"通勤"絕對不會是10名內如果真的是通勤 150cc以下機車或一般汽車絕對夠用國道很多的使用者是為了每天的生活而必須奔波那你們呢? 請不要為了上國道而上國道
甚麼時候這麼注意憲法了?以為做的很聳動就會被報導嗎?反正開放以後, 只要有人PO重機在飆車就有人說那是一百個裡面只有一兩個不良駕駛還有汽車還不是違規的一堆 點點點為啥我幾乎沒看過不違規的重機騎士?憲法保障我免於恐懼 為啥我要開車上高速公路還要擔心被撞或撞死機車騎士要賠錢?快開放吧我很想看很多公祭的新聞 快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