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贊成開放重機上國道啦
鐵包肉的死亡車禍已經一堆
何況肉包鐵又是高速行駛
到時看看是誰要去參加誰的公祭嘍
無聊至極

憲法已死的話

你連這無聊的公祭都辦不成

說實在重機要不要、能不能上國道、上機場

都OK

反正自己注意安全、不要害死人,隨你便

jacky801129 wrote:
原來憲法是定來讓國民...(恕刪)


看來你還真不知道前因後果
那我再雞婆一下好了

重機上國道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是去年就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摘錄如下:
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

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

現在是第一階段都沒有執行(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
交通部就以
『一、現階段國道高速公路尚無立即得開放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路段即時段。二、鑑於相關縣市政府與社會各界多數意見,對於國道高速公路開放供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均尚持保留意見』..等語

請問,現在是誰先違反立法院經憲法之立法程序且通過的法案?
交通部是行政單位,必須依法執行吧!
通過的法案裡面寫得很清楚,開放試辦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本法修正通過後3 個月內完成重機相關考召集行駛規定並公告,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這是立法院在去年10月28日的公報所明載,結果交通部什麼也沒做,這就是台灣交通權責單位最高機關的行政效率?
我週遭認識的人會騎重機大約分兩類
有閒錢的人(一定有汽車) 跟 年輕人耍帥
而一般人根本沒有嫌錢買重機(一定會先買汽車)
有重機的比例在我認識的人裡面佔不到一成
這只是要說明大部分的人都是會先有車再買重機

再來是請問有汽車的重機擁有人
台灣國道的狀況是如何
屆時開放重機上國道1.2.3.5號
就當作大部分重機族都是守法的
但10個只要有2.3個到處鑽那也夠嚇人了
塞車的國道加上守法的重機人再加上亂鑽的重機
屆時國道只會塞上加塞 亂上加亂
普羅大眾怨聲四起
我要是官員為了烏紗帽
我才不會冒這種風險


kklee008 wrote:
請問重機為什麼一定要...(恕刪)


我想重機沒有一定要上國道阿! 就像你開車也不一定要開上國道吧!? 政府當初收了高額的重機稅金並答應開放重機與汽車一樣的路權, 最後卻又臨時反悔! 可是稅照收錢照拿? 任誰都不會認同這樣的作法阿! 所以如果重機繳的稅金不變, 那政府應該要依照當初答應的開放路權, 不然就應該減少550以上重機的稅金並取消紅黃牌區分大型重機的規定!
我是覺得不用動不動就一直要造成重機跟汽車的對立吧
說什麼汽車逼重機的,或者說什麼汽車撞死人比較多這種無聊的話
台灣有幾台汽車又有幾台重機,如果重機撞死的人能比汽車多
那就真的是天方夜譚了
而且我覺得很好笑的是,這些騎重機的人家裡都沒有汽車嗎
你最好都是騎重機出門從不開車的啦
為了讓重機上國道就一直講汽車的壞話不覺得幼稚嗎
哪天就不要讓我看到你在開車
憲法偶而也要裝死
在平面道路上 都開60-70 都還是看到重機 一台一台 一直過 沒遇過一起行駛的 所以 國道還是不要的好
我真不不知道為何重機一定要上國道
重機有一定在國道上才能做的事嗎 除了"速度",總不會是看風景吧
各位重機車友們,你們購買重機的理由為何
1. 速度
2. 炫耀
3. ... 我想"通勤"絕對不會是10名內
如果真的是通勤 150cc以下機車或一般汽車絕對夠用
國道很多的使用者是為了每天的生活而必須奔波
那你們呢? 請不要為了上國道而上國道
這部憲法早在1949年就死了 等了那麼久才辦公祭喔

不意外兩蔣都還沒入土呢.
甚麼時候這麼注意憲法了?

以為做的很聳動就會被報導嗎?

反正開放以後, 只要有人PO重機在飆車

就有人說那是一百個裡面只有一兩個不良駕駛

還有汽車還不是違規的一堆 點點點

為啥我幾乎沒看過不違規的重機騎士?

憲法保障我免於恐懼 為啥我要開車上高速公路還要擔心被撞或撞死機車騎士要賠錢?




快開放吧

我很想看很多公祭的新聞 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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