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被開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

Kang-Wei Tzou wrote:
很多人開車都很厲害,...(恕刪)



補上去!?
這種東西
除非有人去申訴
要不然政府不會那麼主動去補的
況且那個號誌牌已經可以證明那是殘障車位
再來有法律規定說殘障車位
車位內一定要有畫輪椅圖案嗎!!!
那條例根本寫得不是很清楚
可議空間很大
還有就算他事後有補上去
只要你之前有先拍照的話
補上去也無法代表什麼
但以這個例子來看
那個車位是不會補上去的
台車市後來很多這類車位都以標誌為優先了
不會在去在車位上面畫出輪椅圖案

另外申訴當然可以
但是就算到法院
法官基本上也不會給你通過的
而且去申訴
只是浪費自已跟相關單位的時間罷了
感覺版主PO文
只是為了一口氣而已
卻不覺得自已的行為有錯在先

要不然照他的理論
以後是不是接到任何罰單
都可以說我沒有看到相關標誌標線
政府又再亂搶錢了
果然是個爛地方

ttf2008 wrote:
謝謝
Kang-Wei Tzou大大的提醒
申訴過不過我覺得是其次
但我一定據理力爭
走法院我也奉陪
我只是希望下一個人不要遇到跟我一樣
受害的有不只我一人
我自己有疏失
但並不代表政府單位就沒有疏忽


替國庫謝謝你囉!!!
ttf2008 wrote:
謝謝Kang-Wei...(恕刪)



政府有疏忽
除非你去查出有哪條法令有明顯規定
要不然政府哪有疏忽
最討厭這種人了
自已犯錯
還一副都是政府的錯
或是什麼都是政府的錯
卻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

但是想想
政府確實有錯啦!
錯在台灣駕照太好考
有考跟沒考一樣
所以駕駛人之後根本不會去注重駕駛觀念
然後自己犯錯了
就一昧的只會怪罪政府
而犯錯者本身卻覺得自已被誣陷誣賴
真是沒救了
果然是個爛地方
ttf2008 wrote:
我再說一次
我沒有迴避只拍地上不拍桿子
我只拍一張
我都時沒想那麼多
我的焦點只放在地上無身障停車標誌
我急著離開
因為我老婆抱小孩在全家商店前面階梯摔倒
雙腳膝蓋流血


樓主您真的越來越扯了. ...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家人正受傷的情況下會想先處理申訴的問題. ..

傷好多了嗎..?

一搬的跌倒是單腳膝蓋著地..
雙腳膝蓋流血.應該人趴在地上了..
又抱著小孩..小孩呢..??


對了.. 如果申訴成功請上來說一聲...
好像大家比照辦理..
一起來停殘障停身格.. ..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radomanm wrote:
你還是不要開車好了!...(恕刪)



撞死人哪會毀
頂多一句"我沒錢"
就耍賴不賠償而已
甚至連來道歉或是上香都沒有
這類台灣的駕駛太多了
所以哪裡像你說的會毀了
果然是個爛地方

負家子弟 wrote:
一看就知道你沒看完發...(恕刪)



那怎麼不乾脆直接停路中間走人就好


你錯了
台灣很多地方是這樣停車沒錯啊!!!
果然是個爛地方
請問一下 什麼叫臺灣殘障都很有錢
所以閣下暗指的是 有錢的人都是....

所以想必閣下一定也是個超級有錢人囉~~

保鑣也嚇到 wrote:
樓主發發文,對身心是...(恕刪)



你說人家是三寶
那你不是也一樣
果然是個爛地方

BenSheets wrote:
第六分局 市政派出所...(恕刪)



+1
沒錯
桃園的警察真的太混了
路邊亂停車的一堆
卻沒看到出來取締
道路都在小了
還在那邊讓人家亂停車
果然是個爛地方
基本上...

路口邊的 1~2個都會是 特別位....

如果只剩下 路口的

我停我除了看地下 還會找牌子

這種會有 特別位的... 都是連續整排有 5格以上(反正一排都是停車位的)的
才會設立

要單獨 很少 (尤其是市區的)


拍照故意拍沒有牌子
是表示樓主那時候沒看牌子只看地下

但他的內文有說到他沒看到是它的疏失


請各方依那時候的眼睛去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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