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很多人開車都很厲害,...(恕刪)
補上去!?
這種東西
除非有人去申訴
要不然政府不會那麼主動去補的
況且那個號誌牌已經可以證明那是殘障車位
再來有法律規定說殘障車位
車位內一定要有畫輪椅圖案嗎!!!
那條例根本寫得不是很清楚
可議空間很大
還有就算他事後有補上去
只要你之前有先拍照的話
補上去也無法代表什麼
但以這個例子來看
那個車位是不會補上去的
台車市後來很多這類車位都以標誌為優先了
不會在去在車位上面畫出輪椅圖案
另外申訴當然可以
但是就算到法院
法官基本上也不會給你通過的
而且去申訴
只是浪費自已跟相關單位的時間罷了
感覺版主PO文
只是為了一口氣而已
卻不覺得自已的行為有錯在先
要不然照他的理論
以後是不是接到任何罰單
都可以說我沒有看到相關標誌標線
政府又再亂搶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