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
qqplz wrote:
如果說只要車停在不合法的位置
任意破壞就沒有任何責任的話,樓主覺得合理嗎?
當你跟車主講說車子怎麼可以停在這裡的時候就已經註定要吵架了
觀念要改正一下,別人違規 不代表你可以破壞他人財產,這是兩件事情請分開討論與處理
樓主有說不賠嗎?
是對方不知自己可能也有肇責且獅子大開口
更何況樓主女兒又不是任意破壞
過失跟故意是不同的好嗎?
說不定法院判下來樓主還不用賠勒
最後
你的觀念才有問題
前面網友的發文都沒在看
)
喔~原來如此!原來如果我是過失不是故意的,弄壞別人的東西就不用賠錢,真是長知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