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vyang65 wrote:
2400的鴨肉羹不...(恕刪)


心痛的感覺
違規就乖乖繳罰單
josew wrote:
機車不等於慢車,您...(恕刪)
我自從看了https://goo.gl/RZEpFu

這類的新聞後,我就在也沒並排停車過了。

收到罰單事小,如果有人為了閃你的車,而被撞這可不是罰單可以了事的。

你這車道看起來車速不快,應該不會有人為了閃你的車而被撞。


sagadc wrote: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我的解讀是指四輪的汽車,所以有申訴的空間,雖有違規,但不至於如此沉重才對!!
樓主標題下錯了......不應該是"買東西被開罰單",而是"違規停車被開罰單"...

連基本的邏輯都搞不懂........

機車就不能好好地找空位停好嗎?

sagadc wrote:
下圖時我這個月初在...(恕刪)


停在馬路上嗎?

是的話只能說是活該阿...

擋路...
sagadc wrote:
下圖時我這個月初在...(恕刪)


雖然你明顯違規
因為你的車明顯的斜插在路旁,
還擋到那些停車格裡的車。



我猜測,
如果你停的旁邊一點,
或是去停在照片中的機車停車格的旁邊(雖然也不在格子裡),
你可能就不會被檢舉了。
如果是民眾檢舉案,罰單上面會寫,你這個看起來是警察拍的...
為什麼我會知道呢? 因為我收過檢舉達人拍照檢舉的罰單... 上面有標註民眾檢舉...
雖然我也被檢舉過,當下很不爽覺得只是機車臨停買個東西而已,但事後想想,違規是事實,罰單繳一繳認了...
因為我也討厭路上亂開亂停的三寶,所以以此提醒自己,這樣大家的用路環境才會更好...
回到樓主的問題,違規是事實就認了繳一繳吧!
zaeo9335 wrote:
下次我也來順手檢舉好了
這種停法的人很多
賺點外快拿去買飲料也爽...(恕刪)

外快?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檢舉者是純粹看不下去義憤填膺而已
路越大.違規的層級越扯

平常並排已經很扯了 . 那家店周圍都是併三台汽車再加一排機車
三重檢舉魔人沒事可以去那邊繞繞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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