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自以為正義(雞婆)的代價...2400元

shadowlandyu wrote:
我覺得生命的高度不只是合法而已..
你說:"對方沒錯要指責什麼?"
一段政府規劃可以順利停下兩台車的地方,一個人為了省20元,硬是要停在中間,造成前後停不下。
你的公德心(道德)覺得他是對的嗎?
什麼時候人的公德心(道德)要降到法律這個低標?...(恕刪)


你覺得樓主處理方法是對的嗎?? 為什麼選擇忽視? 警察依法開單錯了嗎? 他確實就是並排停車影響到用路人
難道不能一開始就打電話請警察處理?? 一定要親自違規停車,下車辱罵並攻擊恐嚇與惡意碰撞他人車輛?? 這跟黑道有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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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作沒聽到,此時我火氣大起來了,下車在他車前大聲再重複一遍,他又不理我,我火氣更大了,
就大聲讓讓的說:20塊停車費你付不起,我幫你付,看你要停前面格還是後面格,不要檔在中間

我又重覆說一遍:20塊停車費你付不起,我幫你付,看你要停前面格還是後面格,不要檔在中間,我很難停
這時候他拿起手機在車內拍我,我有點抓狂的拍他前檔兩下說:拍X小!


車是我老婆的,不熟照後鏡判斷車尾,稍微A到他的保桿(我發誓我不是故意的!是因為氣到頭暈暈的)
下車後員警態度就對我很機車,而且還一質問對方要不要對我提起毀損告訴(慢慢碰到,根本沒傷痕)

法國小花 wrote:
北門路一向是最難停車的路段之一
除非是真的需要載運大型物品或機車無法載運的


其實明明有靠近火車站那面有民營停車場大家都不會去用。
距離差不多,因收費貴一點保證有位置。
台南北門路停車格周轉率很差,是停車費太低導致。
市政府如果改成路邊停車一小時80元,但前20分鐘免費.周轉率就會變快。
不然等鐵路地下化開闢停車場還不知道等哪一年才回動工。
輕軌也不知道何時會兌現.

火車站公共腳踏車也沒有。讓汽車使用者停遠一點然後自己騎車過去也沒辦法。


shadowlandyu wrote:
我覺得生命的高度不只是合法而已..
你說:"對方沒錯要指責什麼?"
一段政府規劃可以順利停下兩台車的地方,一個人為了省20元,硬是要停在中間,造成前後停不下。
你的公德心(道德)覺得他是對的嗎?
什麼時候人的公德心(道德)要降到法律這個低標?...(恕刪)

少林正宗 wrote:
你覺得樓主處理方法是對的嗎?? 為什麼選擇忽視? 警察依法開單錯了嗎? 他確實就是並排停車影響到用路人
難道不能一開始就打電話請警察處理?? 一定要親自違規停車,下車辱罵並攻擊恐嚇與惡意碰撞他人車輛?? 這跟黑道有麼兩樣

我沒有忽視..
你一定沒有仔細看前面網友的回文,那個沒有公德心的人(停在兩個車位中間)的停法並不算違規停車...(在法治內拿他沒辦法,你建議的”一開始打電話給警察處理“也沒用)
我覺得樓主的處置過程或許有點情緒化,但還原事件,樓主的方式是先溝通,然後打電話給警察。你看他的PO文一五一十的還原事實(不像很多人在po文時都挑對自己有利的事項說明..),我覺得樓主算是有正義感的性情中人(有點情緒化,但沒有太過),這社會已經越來越少有正義感且願意做的(比較多的人都是冷“言”旁觀),在道德的尺規上,我覺得樓主是對的。

你說:這跟黑道有什麼兩樣?
國父孫中山當初在推翻滿清的時候,你要說那是叛亂跟殺人嗎?
整個事件有它的核心跟手段,不能因為手段不夠漂亮,就忽略核心,我覺得這樣眼光有點短淺。
剛好開單的上面有員警姓名,記得申訴二個項目(有行車記錄器的話,二項百分百會成功的)

1、打到督察室,提供時間、地點、事由,投訴該名員警

2、寫申訴單到監理站申請撤銷罰單

二種都要做,謝謝

員警就是有這種水準的人存在

之前我也有遇過前方車輛併排,導致我開在外側車道沒法直行

變成要切到內側才可以,我就一直按喇叭,對方也下車來說叭三小

我就說不能併排,影響後方車輛,他不理我,我就打電話報警等警方來處理

結果警方來時,就說我不開走的話,就開我一張防礙交通的罰單

我就說是因為對方併排導致我沒法直行,他沒理會

我就跟他說,那我就到內側開走,你無權不讓我走

後來我開走後,晚上就打電話申訴到高層那,高層也查明後

一直代替那個員警道歉,說那個員警不清楚狀況,叫我不要真的開案投訴

不然那明員警年會很難過(因為剛好在過年前,可能是要打考績之類的)

我就看在主管頻頻道歉的面子下,就跟他說算了,我不會真開案投訴

二個員警的態度真的是天壤之別

後來我就把影片檢舉對方併排,員警也是開了張臨時停車而以(我檢舉時還特別把駕駛下車的片段註明)

所以,員警不一定素質都是良好的,遇到鳥的,你也拿對方和員警沒皮條

=============================================================

順便問一下,一般路邊的停車格,如果路邊停車時,不併排的話,你們會怎麼停進去?

員警素質真的是差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境界,有時也覺得,員警有時在秀下限,扯還有更扯的

一些天兵也都可以穿上制服拿槍
推上去


一定要申訴
ronald2 wrote:
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恕刪)
如果對方併排
自己無法通過
員警應該優先處理對方併排(如187樓)

如果對方違停
自己併排
雙方都違規

現在
對方人在車上黃線臨停
自己併排
員警開單併排是正確的

不必找督察室了
本案員警站得住腳
黃線停車者,
你以為我停在這幹甚?我也正在執行正義使命,正在蒐證檢舉你們併排停車之人。
shadowlandyu wrote:
我沒有忽視..
你一定沒有仔細看前面網友的回文,那個沒有公德心的人(停在兩個車位中間)的停法並不算違規停車...(在法治內拿他沒辦法,你建議的”一開始打電話給警察處理“也沒用)...(恕刪)



是你沒仔細看! 如果人家沒有違規,那你連檢舉人家的資格都沒有,更不要說還自行違規停車,做出那些類似流氓的動作(也許你覺得沒什麼,但是在小弟看來就是流氓),被員警開了單還自以為正義了。

shadowlandyu wrote:
我覺得生命的高度不只是合法而已..
你說:"對方沒錯要指責什麼?"
一段政府規劃可以順利停下兩台車的地方,一個人為了省20元,硬是要停在中間,造成前後停不下。
你的公德心(道德)覺得他是對的嗎?
什麼時候人的公德心(道德)要降到法律這個低標?...(恕刪)


少林正宗 wrote:
你覺得樓主處理方法是對的嗎?? 為什麼選擇忽視? 警察依法開單錯了嗎? 他確實就是並排停車影響到用路人
難道不能一開始就打電話請警察處理?? 一定要親自違規停車,下車辱罵並攻擊恐嚇與惡意碰撞他人車輛?? 這跟黑道有麼兩樣


shadowlandyu wrote:
我沒有忽視..
你一定沒有仔細看前面網友的回文,那個沒有公德心的人(停在兩個車位中間)的停法並不算違規停車...(在法治內拿他沒辦法,你建議的”一開始打電話給警察處理“也沒用)
我覺得樓主的處置過程或許有點情緒化,但還原事件,樓主的方式是先溝通,然後打電話給警察。你看他的PO文一五一十的還原事實(不像很多人在po文時都挑對自己有利的事項說明..),我覺得樓主算是有正義感的性情中人(有點情緒化,但沒有太過),這社會已經越來越少有正義感且願意做的(比較多的人都是冷“言”旁觀),在道德的尺規上,我覺得樓主是對的。

你說:這跟黑道有什麼兩樣?
國父孫中山當初在推翻滿清的時候,你要說那是叛亂跟殺人嗎?
整個事件有它的核心跟手段,不能因為手段不夠漂亮,就忽略核心,我覺得這樣眼光有點短淺。
少林正宗 wrote:
是你沒仔細看! 如果人家沒有違規,那你連檢舉人家的資格都沒有,更不要說還自行違規停車,做出那些類似流氓的動作(也許你覺得沒什麼,但是在小弟看來就是流氓),被員警開了單還自以為正義了。

我貼上前文,因為我覺得你都沒有在看別人回文,就一直在那邊繞圈圈...
你若是引言要用我先前的回文,讀完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尊重...
請提出行政救濟 依法向簡易法庭提出免罰
因你是要停車 而非故意並停
這免罰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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