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一張車速過慢的罰單) Toyota TERCEL 1.5 的原廠速度儀錶準確嗎??

說實在我個人非常非常厭惡車開很慢還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人, 有時自己也會下意識對這些人有不禮貌的行為, 但是我要講一句公道話, 一切都是大有為政府的錯, 當然不分藍綠, 從以前就被教導不要任意變換車道, 十次車禍九次快,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令我 (我強調是我, 我不一定對, 勿韃伐)討厭的人在路上開車, 其實不是這些人討厭, 只是這些人是良民, 比較容易被教化, 不像我天生叛逆, 就很難被教化, 所以良民就比較容易被 T車廠教化, 所以特別多T車有這樣的行為. 準備被公幹了!! 閃
那可以問一個問題摟,照這樣的邏輯,只要是高興,也可以在「快速道路」上以時速『5公里』的速度前進了!!為沒有規定速度下限。

我只能說車不是這樣開的。有空樓主可以去德國等國家,看看車是要怎麼開的。
靠右行駛的國家,會把駕駛座設計在左邊;反之亦然。
所以右邊行駛的國家,會將左側車道設為快車道(超車道),主要也是左駕車的左邊視野好。
不要為了自己的爽快,造成別人的危險駕駛行為(右側超車);
因此當有人快速的從你後方接近,就應該讓出車道讓別人超車,
這才是目前台灣駕駛人應該培養的好習慣。
真的沒什麼可以辯解的,

事實上你就是太慢了...違反交通規則...

so...請改善自己的駕駛習慣吧!
曼特寧@@ wrote:
像你這種人本質就很爛...(恕刪)

這個社會有很多這類型的人的…
我們看了也只能心寒啊!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低於週遭車流速度行駛於中央或內側,
即便先不討論違規,但造成其他合理速度(110以下)行使的車輛間的危險,
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硬凹也是沒用。

還有,說110KM/H"持續"行駛於最內側車道沒錯,
難道沒看到黃色警告標誌上寫了"內側為超車道"嗎?

slm wrote:
還有,說110KM/H"持續"行駛於最內側車道沒錯


真的不違法耶
交通規則再看一下
eetwo wrote:
真的不違法耶交通規則...(恕刪)

是不違法阿,但真長時間佔據....每台車的速度儀錶準確?
且看到一堆車就為一台而進行S型超車,這麼做真的好嗎?
oust2924 wrote:
向勞苦功高的國道警察...(恕刪)


+1~~
我相信高速公路會塞車絕大部分都是因為這些龜龜車所害~~~
我常常再高速公路上遇到龜龜車也有七成以上都是T牌大軍~~~
拜託~~~可不可以走省道就好~~~不要上高速公路

mika78 wrote:
高速公路請保持安全距離,時速請保持90~法定上限!(除非塞車或有路況發生)
以上這段話有說法定上限是90KM/H ?????
eetwo兄台請看清楚,謝謝指教!
正常狀況不能開到 90KM/H 以上請不要上高速公路,謝謝!
版主有警告不能怎樣...........


請改為 "時速請保持90以上"
中文不好喔

就算版主沒警告你也不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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