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違法上國道,被撞死,車子要負責嗎?


kantinger wrote:
在台灣就算汽車停的

不違規停準

被機車撞到



民事都沒有責任的嗎?

民事講公序良俗

不只應注意未注意一條

道義責任呢?


這我倒是想問問汽車駕駛要付什麼道義責任?

難道某甲在站在路邊等人莫名其妙被某乙砍了,某甲還要道義責任要付?
chiayingcool wrote:
這我倒是想問問汽車...(恕刪)


就看看台灣風俗跟之前的民事判例

會不會比較清楚道義責任?

kantinger wrote:
就看看台灣風俗跟之...(恕刪)

所以是要付什麼道義責任?
就算都沒違規

如果沒移車行政上要不要先開一張罰單

刑事上應注意未注意呢?

民事過失有百分百的嗎?

道義責任跟民事的關連



行政 刑事 民事以及道義什麼樣的風險呢?

kantinger wrote:
就算都沒違規如果沒...(恕刪)

講了半天

所以沒違規、停車狀態下汽車被撞了

到底要付什麼道義責任?
啾哥哥 wrote:
如果重機上國道,四...(恕刪)

昨天上快速道路交流道上橋前約30公尺
有台重機鑽車
從我車旁鑽上去

我沒違法違規
如果重機自己來A到我
只是因為我開車
所以我沒事,頂多板金修一修
但重機摔車受傷
我就得吃上"應注意未注意"
過失傷害

鬼島法律就是這樣

啾哥哥 wrote:
如果重機上國道,四處亂鑽,在車子沒超速,因碰撞而導致死亡的話,汽車有責任嗎?


如同
去餐廳吃飯吃太快噎死,廚師有責任嗎?
Molonlabe wrote:
首先,你的提出的距離其實沒有太大的差異,若要做對比,拉長一些會比較容易比較。
我們誇張一點,假設摔車距離為5公尺與500公尺的差異。
你認為後方追撞的車,如果直接/間接造成重機駕駛死亡,那這兩個距離會有任何差異嗎?
而這就是問題的最大癥結。
理論上來說,
這兩種狀況的法律判決結果應該是不一樣的。
但是在台灣,這兩種狀況的結果,相信應該是相同的。
也就是駕車者要理賠。


5公尺跟50公尺怎麼會沒有很大差異呢?
50公尺是時速100的安全距離,這樣的距離下你還沒減速而撞死人,負責任是肯定的。
如果真的緊急減速了但仍無奈撞上,至少傷害減到最低、你也確實負起注意前方狀況的義務了,先不說重機騎士可能因此撿回一命,你更是沒有肇責。
當然,不能否認即便減速撞上了,若重機駕駛受傷,仍會有傷害罪的責任,但我相信會是在強制險理賠範圍內。
至於以閣下說的500公尺距離,若汽車駕駛可以在500公尺的距離下看到重機駕駛還撞上,更應該負責任不是嗎?

而掉到前方5公尺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短短五公尺別說停車,連反應都不及,這怎麼可能會挨罰。

Molonlabe wrote:
我在美國看過數次重機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我舉例兩個。
一次是看到一位騎士在地上滑行中,速度與我車速相當,而後面緊接著滑行中的重機。
一次是看到鑽來鑽去的重機,撞上前方汽車的左方後車燈,騎士被彈飛至高空,再摔落地面。
兩位都活下來。
前者,自行負責,後方車輛作證,並放慢閃避與協助。


我覺得這兩個例子舉得並不恰當。
第一個例子,他被追撞了嗎?他的重機去撞到前方汽車了嗎?如果只是自摔沒有跟其他車碰撞,自行負責是理所當然的。
第二個例子,追撞的情況下,若前車沒有蛇行、驟然換道等行為,汽車跟重機就是前後車觀念,即便在台灣也是重機自行負責(前車沒有過失)

Molonlabe wrote:
左轉線直行的違規車輛,為什麼撞到直行車,直行車也要負責??
從巷子裡鑽出來的機車與汽車,為什麼撞到有路權的直行車,直行車也要負責??
台灣就是無法,也不願意,讓肇事者負起全部的責任。
因為這樣「不公平」,這樣「太狠」,這樣「太沒有情面」。



先生這個例子確實很難反駁,巷子裡面出來的反應時間、距離、速度等等即便可以量化,若再摻入視野、距離等因素,到底能不能0肇責確實有難度,其實不只是汽車駕駛擔憂憤怒,騎重機的、騎機車的,也都覺得惡霸。
然而,其實自己有疏失卻以為自己沒錯的人太多了,無論汽車機車用路人都有,這種覺得自己是100%受害者所以要求無論何種情況都要0肇責的駕駛才是我跳出來講的理由。

雖然我想要重機可以上國道,但我也並不期待所有人都能認同,所以從01上冒出一連串重機國道議題以來,我僅就一些因為迷思(安全性)(肇責)而去說出不理性發言的人反駁而已。

Molonlabe wrote:
首先,你的提出的距...(恕刪)
最近不是有個判決,有小偷闖空門被屋主反制,結果掛了..
法官判緩刑,不用關,但緩刑就是有罪,
歹徒家屬以判決有罪為理由,轉告民事,要屋主賠幾百萬,請問這屋主雖不雖?

警察抓歹徒,歹徒持槍拒捕,槍戰中 歹徒掛了,警察要賠錢?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只要死了人,哪怕死者是肇事百分百主因,
但無辜的一方總是要面對幾年的刑,民事的纏訟,
諸如此類的鳥事太多了,

所以只要這種鬼法還存在,我絕對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chinnaut wrote:
最近不是有個判決,...(恕刪)

這種觀念的話高速公路應該留給大型車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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