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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弟騎車越來越習慣掛著兩個大側箱上路,避免自己忍不住就想要鑽車縫;也只有把側箱裝上,就不得不把自己當成汽車乖乖排隊


很多整天爭取所謂「路權」的朋友,喜歡咬文嚼字,對於法律字眼錙銖必較,總是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例如:到底是「10公分標線」或是「15公分標線」、是「快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等與大家爭執;可是實際上,對於大多數民眾而言,這樣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就好比財團想盡辦法逃漏稅,或是與政府簽訂BOT案,法院判決或是仲裁結果幾乎都是政府吃虧,這樣的結果卻是同樣令人厭惡

沒錯!在法律的解釋上或許說得過去,實際上,這樣的行為幾乎是違反社會大眾的「常識」與「理解」,最終影響只會造成更多人反對「擴大路權」

真的只能說: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