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通緝犯就不敢用真名檢舉
怕被歸案抓去關
不然用真名,有什麼顧慮,我真的想不到
因為任何的可能
沒發生就是不可能呀
...(恕刪)
同名同姓的人一大堆
用真名檢舉到底在怕啥我也不懂
你被發現有檢舉交通違規
然後呢?
會怎樣?
被殺掉?
台灣一年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超過一百萬件啦(雙北就70萬件了 台中高雄加一加就破百了 還沒算其他縣市咧)
每個人一年算一百件就好
也就是最少有一萬人檢舉
所以
這一萬人有人被怎樣了嗎?
姓名陳叉圈
電話09880806449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萬號
我跟你說這個人有在檢舉交通違規
你的違規罰單就是他檢舉的
然後呢?
你又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