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洗阿鴻 wrote:
唉~辛苦你打了一大堆字,但在我看來有回跟沒回一樣,一樣沒有重點,廢話一堆,你說你精神上支持支持樓主,那請問一下,你如果遇到我169樓回文裡的情況,你會怎麼處理?
你廢話真多提的假問題又更多
請不要拿你買車使用就等於有多付出觀念帶入此議題
這只對保險公司相關維修製造業與政府有"多"的關連
你的例子就是現行方式最常處理問題
眾人共識認為保險可以承擔就交於保險
沒有保險就依民事原則去處理
現行怎麼做不等於全部接受或全然認同
不等於不能改變也不等於就是完滿方式
從來就沒有這些極端意義
假如你以為用個人做不做來等於是與非和可行與否
我會請你先改變你的思維不要有此等錯誤聯想
哇洗阿鴻 wrote:
先說我的處理方式,如果人都沒有受傷,我一切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我的車對方的車,該修就修,該賠就賠,我絕對不會管對方弱不弱勢,有沒有保險,賠不賠的起,他的弱勢(比我窮)不是我照成的,我的強勢(比他有錢)不是他幫我的,我何必去幫他負擔他的風險,這就是我買保險的意義,但如果對方有受傷,除了保險賠償的部分,我會再自己包個合理的紅包給對方,如果談不攏就上法院講。
我保險保好保滿保護自己,保護別人,你呢?
160樓已回覆
個人資產持有成本那是個人負責部分
不管你標的是幾十萬到上千萬甚至上億飛機遊艇
那是你個人本需承擔之責任從來就沒有"多"
本來就是你個人相對需求性問題範圍
但會有其他問題衍生
也就是現在的主題才是這個
因這些資產大部份會在於公共空間上使用
也就鑒於此個人自由行為會有眾多社會紛爭等
故才有人推動由政府附加於使用該工具者上
也就是強制險部分避免人受侵害時完全無法回復
這公眾責任要如何分攤才是問題的核心
現在是進階為超高額豪車在現行判定制度下
會產生詭異不公情事尋求能解決該問題之共識下討論
而依現行解決辦法就是眾人要多付不是該車主多付
這才產生目前責少卻賠多的不公問題
結果你要繞回去說沒有問題
你從根本就否定了"問題"不存在
認為只要買滿買好就沒問題那是你個人認知與以為
這跟原主題就不搭嘎
是要個人回覆你甚麼鬼東西?
難道你以為現在不買好買買保險的才會贊成調整?
還是你認為豪車車主就不願意多承擔些公共責任?
你不是超跑車主又如何?
你現在買好買滿又如何?
這些都跟主題無關
這只能讓人聯想
你是用"立場"看事認為別人都是因為"立場"在選擇
建議你先改變心態觀念在討論
不然你會陷入"用保險就能解決"這問題的框框中
不能理解別人說的跟你提的其實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