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亂來
憑什麼一般的車主要因為幾台豪車
就要全民買單超額險
要開你家的豪車 去你家"大後院"開
別開出來害人了

壓力鍋 wrote:
根本是賴皮條款,會撞上自己也承認是因為恍神,那就不該開車。

孝子條款,
只要以“孝順”為理由,
撞上超跑後都可以從輕量處。

aronyang wrote:
撞到超跑嫌貴,那撞到人呢? 要不要也訂"上限",否則賠不起?
路上的人,可比超跑多很多啊,撞到超跑不常見,撞到人,那可幾乎是天天發生啊。
這種建議,基本上就是捨本逐末...的弱智。

沒錯
撞到高收入的金融界人士
賠償是不是也可以訂個上限
超過強制險的部分都不用賠好嗎?
不然年薪數百萬到數千萬
無法工作的損失怎麼賠得起啊?

f4962211 wrote:
這認定是不是故意有...(恕刪)


仇富的人都不能理解

你開部普通車最好只撞豪車,不然撞到路人就等著被仇富吧


不過這種沒有豪車的事件,是不會上媒體給大家知道的,頂多還是賠不起錢被起訴然後看被害者家屬哭哭
蹲苦窯應該也可以..
以前人家不還錢..關一關..就賺了幾百億了..
沒錯.就姓孫...
我上下班都是走快速道路,就遇過法拉利方向燈一打就要硬切到我前面,
我只能踩煞車讓他,因為我沒把握,在這種情況下我沒肇責,
只要我要負擔1成的肇責,對我來講就是大傷
wisely0402 wrote:
我上下班都是走快速...(恕刪)


有沒有順便送那法拉利車主一句三字經
如果是我的話 會祝他早日自撞

stoak wrote: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恕刪)



這些條款是為了逼車~ 無論對方什麼車嗎??
hjfrank wrote:
“孝子條款,
只要以“孝順”為理由,
撞上超跑後都可以從輕量處。..(恕刪)


情理法就是先比可憐的

不過事以至此,判決後事主還是跟債權人商討如何分期比較實在,債權人還怕你自殺拿不到錢咧= =
如果責任是8:2 (超跑8, 窮人2)
超跑要維修200萬, 窮人維修20萬
超跑要賠16萬給窮人
窮人要賠40萬給超跑
結果是窮人得付26萬給超跑
超跑責任大, 但結果卻是窮人賠超跑, 這似乎怪怪的(在台灣要責任0很難)
這告訴我的 看到超跑閃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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