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蛤?不踩煞車撞前面的...(恕刪) 你不是110開好好的,最好都不要減速不要加速啊,條件都給你說就好路上不用看路況,照自已標準走就好啊是誰在幻想很明顯吧二篇文加起超70頁,多數網友的意見是什麼你自已心裡有數一個人說你有鬼,可能是他有問題一堆人說你有鬼…好吧,我們大家都有問題,只有你最厲害對吧沒人說你不能合法開內側但也沒人說你可以不看路況自顧自開車
內線雖是超車道,但超車也應遵守該路段的限速吧,既然你想違規超速,那何不去路肩開呢,真有急事警察還會幫你開路呢。我也很討厭龜車佔著車道,塞車真的都是路隊長造成的居多。但我更討厭危險駕駛,一堆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要切到鄰車時,鄰車前面明明還有很大的間距,就非要在很貼近的狀況下切到鄰車車前,是以為自己有多厲害嗎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問題是我什麼時候說不...(恕刪) 所以你只會看前面不會看後面,我懂了後面閃燈你不是也讓了嗎(請看你自已的文)合法超車本就是用一次閃燈或二短聲喇叭既然都讓了,那何須再討論?不然建議你死守內線不讓人家合法超車,或是去找後車討論這個問題如何?你有疑問一樣去問林佳龍吧, 不要在那邊明知得讓卻一肚子疑問
當個人行為無法符合社會規範,或是遭遇挫折無法獲得追求目標時,為了維護自尊,減低焦慮,便將行為和想法加以合理解釋,於是不惜曲解現實、文飾自身過錯。但是合理化的結果顯示,個體愚弄的是自己,並非別人;這些藉口的目的是在意識上使自我感到舒適。但若貪圖這種舒適,而將自編自找的理由信以為真,現實情況便難有改善。堅持要定速在內線道無法接受超車道用途現實生活中極為挫敗邊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