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wei wrote:
建議在告民事以前,先...(恕刪)
不管車是掛誰的名字
丙式車險(保自己的車)一定要保,若你當初有保
根本不會聯絡對方,報完警就是聯絡保險公司和原廠直接開回去修到好
和對方求償是保險公司的事
老車就算保丙式,也會有保額偏低,遇到較大的事故,保額還是不夠修車
sony1893@gmail.com wrote:
1.開庭時記得向法官聲請扣押對方所有財產指對方脫產
2.有請律師,這部分的錢你要先出,事後官司打贏可向對方求償
3.對方沒法拿出一筆錢,但對方有工作可以請法官從他薪水扣錢每月支付扣到付清為止
4.車子為唯一生財工具,提出證明,不先修繕無法維持生活家計,如未修繕造成損失總共多少錢
5.你要抱持一個心態法官不會全額判賠給你,你自己能負擔多少要評估,如果你想拚費用全部對方出,你要列出無法負擔之原因,例如一個月家用多少沒有多餘金錢能再額外付出,但通常法官應該會減少你付出之費用,你還是有可能支出,多變少而已
7.有人員受傷可以刑事+民事一起告,通常有人會怕就會願意和解條件
cywei wrote:
建議在告民事以前,先做「假扣押」(google一下)
假扣押的金額是你想要他賠你的金額(如:20萬之類的)
若對方有動產或不動產,只要被法院假扣押,這一部分的資產就會被凍結
你要走民事庭之後若獲勝,才真的是有錢可以拿回來
不然根本是白忙一場。
cylin1967 wrote:
去年我的十年 Rou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