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幸男致重機車友公開信_轉載於重車論壇

loser4925 wrote:
我比你安全。...(恕刪)

一個帶瓜皮帽騎車的人哪懂什麼安全。
關於中山橋問題,我寄了一封e-mail去北市市長信箱,雖然沒啥用但還是寄信去反應

聽說是吵雜聲音影響旁邊住戶?那一般汽機車不吵?(我個人是覺得又吵又慢)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關於中山橋問題,我寄...(恕刪)

中山橋?
住戶?
中山橋旁邊哪有什麼住戶?
基隆河裡的河童嘛?
orea2007 wrote:
中山橋?住戶?中山橋...(恕刪)

我也是聽說的,那來的住戶?

應該只有救國團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loser4925 wrote:
除非你要硬坳說 "...(恕刪)

無視的是你 , 一堆問題你都跳過

是"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 , "應比照小型汽車"

在後面的意思你了解嗎??

意思是說跟小型汽車一樣 , 除非"特別有規定不得進入" , 比如像橋樑連外道路的"機車專用道" , 其他都可以使用

而不是有規定可用的才可以用

不知是誰無視 , 甚至扭曲本文
orea2007 wrote:
一個帶瓜皮帽騎車的人...(恕刪)


不戴安全帽是為了不撞你,不是為了不被你撞。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ballcat wrote:
無視的是你 , 一堆...(恕刪)


你要曲解法令就請繼續,反正最終的詮釋權在政府手上。
「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就是他可以任意的限制重型機車不等於小型汽車。

不爽就去砸馬嘴先生雞蛋,看他會不會把那個但書取消。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loser4925 wrote:
你要曲解法令就請繼續,反正最終的詮釋權在政府手上。
「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就是他可以任意的限制重型機車不等於小型汽車。...(恕刪)


哈哈哈 我喜歡你的黑色幽默!!!

所以 最近的禁煙法令也是一樣囉?
除非特別規劃(標示)區,全面禁煙

也就是 有錢有關係 政府隨時可以把一個地方變成可吸煙?


話說回來也對啦,抽煙的還是繼續抽煙
沒看人口有減少的趨勢
錢櫃 還是 煙霧瀰漫
anti-moron wrote:
除非特別規劃(標示)區,全面禁煙


對啊,看法條最重要的就是看那些但書,原則都只是用來安撫笨蛋用的。

出事才發現但書一但書二但書三.....

回到禁煙,雖然我不抽煙,但是也不能把抽煙的趕盡殺絕,總要為他們留一管煙囪啊~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loser4925 wrote:
你要曲解法令就請繼續,反正最終的詮釋權在政府手上。
「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就是他可以任意的限制重型機車不等於小型汽車。

你才不要任意曲解法令

「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 就是可以認為大型重型機車等於小型汽車 , 除了有限制的地區不能行駛 , 其他都可以

loser4925 wrote:
不爽就去砸馬嘴先生雞蛋,看他會不會把那個但書取消。

沒什麼問題 , 己經由未開放行駛內側車道爭取到可行駛 , 取消但書也正在努力中

各種路權的限制 , 也在規劃取消中

大型重型機車車主是很團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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