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list.htm
5.5-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事故
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m5-05.xls
裡頭提到
2008年的總肇事數量為166,288件(550CC大型重型機車為7件)
死亡人數佔2,224人(7人 約0.3%)
2007年為163,971件(550CC大型重型機車為11件)
死亡人數2,573人(11人 約0.5%)
整體肇事比例為0.00788...=0.788%(肇事總數/車輛總數)
550CC以上重型機車卻為 18/19185=0.000938.......=0.09%
(再來是超速等違規)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26921&ctNode=11395&mp=1
光2008年的超速統計
<60KM的就有2,339,090件
>60KM的有5,190件
而根據前面的報導
550CC以上重機有6894起超速
若再加上其他的違規
2008年全台有10,547,897件
而550cc重機只有11,914件
佔總額約0.1%
而全台有兩千多萬部機動車輛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26920&ctNode=11395&mp=1
之中有兩萬部重機(加549cc以下)
有著千分之一(約0.1%)的違規比例來說
剛剛好而已啦
我喜歡研究車~
發現這份分析報告真是亂寫一通
統計數據表格內的『道路交通事故(A1+A2類)』
完全沒有自小客車的統計數據資料
只有統計機車、砂石車、營業大客車請看下面這張圖

另外,關於第六項『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文章來看
摘文如下:
2.高速公路取締違規件數: 96年為97.4萬件,較上年增加6.2萬千件或6.9%,藉由加強取締違規駕駛人行為,以提高用路人的安全與保障。
違規件數已經較去年增加,居然還要藉由加強取締違規行為,以提高用路人的安全與保障?
應該是要加強駕駛人的駕駛教育、駕駛道德才對吧!
再來是『警方取締交通違規』一文,摘文如下:
(四)警方取締交通違規:因警方加強取締未戴安全帽違規事件,致96年舉發未戴安全帽件數為51.7萬件(平均每日1,416件),較上年增加11.2萬件或27.6%;取締砂石車違規件數為22萬件,增加1.5萬件或7.5%;取締酒醉駕車件數為13.7萬件,亦大幅成長18.8%,顯示警方採密集取締方式搭配罰鍰金額之提高,將可有效抑制車禍事故之發生;另取締開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件數為5萬件,減少9千件或14.8%。
這是什麼報告文,是要將取締搶錢合理化吧!

整份文件裡,完全沒有提到自小客的相關統計數據資料或內容,也沒有提到大型重機的,真不知道這篇新聞稿的內容是真實數據,還是刻意抹黑?以利後續抵制大型重機的發展?但這也不就刻意要以這種手段,來避開加入WTO的條件嗎?
但美國更關切的是開放高速公路的部分,
詳見:
美國「2007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我國部分中文翻譯----請孤狗這段文字
內文中的
台灣禁止250C.C.以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重型機車亦不得在大部分高速公路行駛,惟可行駛於兩條國道高速公路及其他14條高速公路中之2條。美國仍持續關切台灣大型機車之關稅及其他稅捐,以及限制大型機車行駛高速道路。
美國「2009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我國部分中文翻譯
2007年11月1日交通部開放5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允許行駛於大部份高速公路,並責成高工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該研究之期限為2009年11月。台灣對小汽車之進口關稅為30%,對250CC至500CC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18%,對50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關稅為20%。
研究期限就在今年11月,
政府也許要以訴諸民粹的方式來醜化重機,
可預見的未來開放高速公路勢在必行,
除非政府想冒著非關稅貿易障礙來面對美國及WTO的懲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