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 車子是動產 , 交付就是所有了
但是因為車子有登記產權 , 所以不是你的名下
但不妨害你的使用權
2. 如果被警察攔下來,就是開一張型照過期?還是會怎麼樣?(車子不是我的所以罰單會寄到公司)會 把我的大排拔掉嗎?還是會叫我下車車子沒收嗎?
>>> 如果要繼續長期使用該車
1.盡量不要違規 , 遵守交通規則
2.行照儘量不要交出去 , 用影本說 , 未帶行照給他開單-這是開駕駛人
3.有可能會拔你的大牌 , 看運氣
但就算運氣背被拔 , 也沒關係 , 還可以開14天的樣子 (出示紅單)
這期間就交給廢車回收領個幾千 , 或萬餘元.
4.員警不會沒收你的車子 , 自找麻煩還要保管占車位 .
3. 交通警察會知道我這台車沒有繳稅驗車嗎?
>>> 認真查是可以 , 但不一定 , 有很多員警只想開單可以
4. 我可以自費去保車險嗎?這樣的車如果肇事,保險公司認賠嗎?
>>> 可以自費保險 , 但沒有用丫 , 肇事你又拿不到公司章蓋
5. 如果我自己去把稅繳了,可以驗車換行照嗎?我不是車子的所有人,我有權去繳嗎?
>>> 划不來 , 因為公司欠稅都是幾百萬在算的
6. 這樣停車費罰單還需要去繳嗎?
>>> 不太能說嘞 , 有鼓勵的嫌疑
如果是這樣
因為你使用車子期間 , 產生的各種稅費罰鍰 , 都會算在那家公司的頭上
這樣你可以就要斟酌一下了
甚至該公司之負責人也可以舉證主張是你在使用
申請歸責
>>>
公司是法人
法人與自然人的差別
你可能也要了解一下
>>>
如果有復業的可能
車子就不要拿了
跟 公司合法的薪資及資遣費比較划算
>>>
我認為 , 你的案例 , 該公司復業的可能性很低
一般都是成立新公司 , 重新開始
escudolin wrote:
2.行照儘量不要交出去 , 用影本說 , 未帶行照給他開單-這是開駕駛人
...(恕刪)
轉述一篇早上才在另一篇PO上的文章內容
也是為了影本行照的問題
此封mail是早上交通大隊大隊長mail回復小弟的內容
親愛的蔡先生您好:
您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信中所指陳事項,僅就交通執法權責部分向您回復說明如後:
有關行車執照是否一定要攜帶正本,可否以影本代替1事。查行車執照之設置目的在確定該車輛之使用狀況並便於警方查驗車輛時知悉車籍資料,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款明文規定:汽車行駛未隨車攜帶行車執照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以下罰鍰。若駕駛人以攜帶影本代替,鑒於影本並非政府授權認可之公文書,無法證明其真偽(上無政府機關註記與正本相同字眼),另一方面影本易流於偽造難以確信屬實,故與上開立法意旨不符,駕駛人應攜帶行車執照正本,方屬合法。
如您對答復內容仍有疑義,請來電與承辦人員警員彭國書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2),當竭誠為您詳細說明,並祝您 平安順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