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外機車專用便道(桂林路~市民大道),
只有一處閃黃燈的路口會照(雙向都會),
因為那裡有行人穿越!
~阿嘉~ wrote:
台灣的官員都不騎車或...(恕刪)


沒錯
我們跟他們的差異在
他們"可能有機會"消單
而我們沒有
cyber.sonic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罰單~在...(恕刪)


其實那已經扣掉了才52
機車的快樂表應該是62
我們現在的 交通法規也是被那些腦殘立委弄得亂七八糟的...

還記得 之前有一條是 ... 關於高速公路的違規速限...
一搬來說 國道的 速限多在 100 ~110km/h
早期的測速照相 會有10km/h的彈性... 當然也是因應早期時速表不精準+人的無心...

可是 某年起我們偉大的立委們 竟然改成 2km/h的彈性...
立委們的理由是 現在的車子 速度的精準度很高... 不會超過 那麼多...

OOXX 咧...
哪一個人的車子 時速表是 可以讓你 一眼飄過 就知道是 101 還是103km/h 啊...
難不成 開在時速100時... 是盯著 時速表開不成....
TS_column wrote:
我們現在的 交通法規...(恕刪)


台灣的立委就是這樣~
吃飽沒事打架!!
前陣子還把自己反鎖在裡面.....

腦殘的管理~
扮家家酒事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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