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有在現場他說當時只看到一道光時數應該超過1000公里-------------------------------暗~~~~每天都有車禍就沒人關心517大家就都變那麼有愛心喔
關鍵一,這兩位老伯伯是不是沒有走在人行穿越道,跨過分隔島,違規穿越馬路??應該是確定的。關箭二,警察是否速度過快,遊行中,人多,應該要小心更慢些。關鍵三,是否又要因為政治涉入,成為姦殺少年犯衝撞警察開槍,民意代表過度關切的翻版??
2老違規橫越馬路非管制區+非人行道以絕對路權來看..這兩位老伯伯是不是沒有走在人行穿越道,跨過分隔島,違規穿越馬路。被撞的兩位搞不好還要賠償員警修車的費用+1以平常來看是這樣沒錯,但現在已經被政治化了,所以不可能叫他們賠錢....這件事100%會被政治化了因為政治涉入,成為姦殺少年犯衝撞警察開槍,民意代表過度關切的翻版??+1結論這只是一場意外,旦發生在不應該發生的 時間 不應該發生的 地點以及不應該發生的 員警 身上這個巧合剛好被拿去炒作 以及政治化所以 算 員警 衰啦...
目擊的民眾?難不成台灣民眾眼睛都跟測速槍一樣銳利?那每年台灣的超速罰單怎麼那麼多...台灣名產大絕:模糊焦點。問題應該放在"違規穿越馬路"吧?接下來才是交通事故判定常用的既有陋規:"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判定責任比例怎麼拆...難道因為時機敏感,連闖越馬路被撞都要泛政治化變成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