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 He162認同你的話,但這跟天經地義是應該無關吧?我的交通工具就只有汽車停車繳費,40元/1hr的停車格我也經常繳也就是說,我的重點不在這區區160元而是昨天我附近的車主也跟我相同,這費用收的很莫名奇妙瞭解?To : Gamestar今天的報紙嗎?好怪~為何是在今天的報紙上刊登?可否告知是哪家報紙,幾版呢?To : kts所以我才不爽! 亂七八糟的行政命令。To : Garys不知道這樣的權宜策略,是否有相關的明文規定?雖然我很清楚大有為的政府很少會有明確且合情合理的配套。To: lentic這也算消保會的範圍嗎?
政府公告就算數, 不改交通號誌的話, 這政府的效率難怪低落了.政府收稅金辦事 (與幫派收保護費辦事差不多意思), 就要辦的俐落, 要不然上帝或釋迦摩尼有規定出生後要繳稅嗎?出生後才知道原來有個政府, 不加入這個政府你就沒保障, 如果出生後像畜牲沒加入這個政府, 那就得被抓去關起來餵得飽飽得然後宰了.幫派收保護費維持秩序, 政府收稅金也要維持秩序, 受過高等教育的政府理當辦事更有效率更公平, 不過百姓常常繳了保護費後受保護的品質一直不好. 不知道找日本人來當幫主或找美國人來當幫主或找中國人來當幫主會不會比較有效率一點?
opennews wrote:To : He162...(恕刪) 路邊停車本該收費,假日不收是政府便宜行事。今天你衰小遇到了補上班,收費員要上班,那就乖乖繳費吧。認為台北縣政府行政有瑕疵請洽台北縣政府吧~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