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改管的法令?有裝防燙蓋才算是防燙 其他防燙都不算?

看到樓上的不禁讓我想到
我們的改裝品..
進口----合法
販賣----合法
裝在車上----不合法....
那進口幹嘛...販賣幹嘛....

mahers wrote:
(十四)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1.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適用型式及其範圍認定原則:
1.1 車種代號相同。
1.2 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2.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端緣三公分(容許範圍0.五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若為內凹式構造,則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測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3.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3.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這是說明只要合乎該條的定義的規範就可以免隔熱防護裝置檢測嗎?
除非主管機關法令有明確規定防燙的定義
不然說真的那跟警察個人認定有關
全卡夢不燙但他就認定你沒有防燙蓋那你要怎辦

前陣子在大度路與承德路口被警察攔下來
小弟的RPM卡夢管溫度也滿高的
沒辦法便宜阿~無法有較好的防燙效果
條子~你這是正卡夢的嗎
我~對阿
條子~(摸了一下排氣管)溫度太高喔要再加裝

之前也有01上的車友裝蠍子卡夢
但條子就是死都不相信溫度低而且也不去摸
就直接開了

台灣法令就是一堆模糊地帶
所以我們只會受害
被警察攔下來只能期望遇到的是明事理的
問題就在改管吧?(原因... 你知我知)

小弟前幾天牽一部14年的JOG90去驗車過戶,原廠排氣管上沒防燙蓋,也沒人囉唆啊!

燈光,喇叭都沒問題就蓋章了!
吉爾菲 愛斯 wrote:看到樓上的不禁讓我想到我們的改裝品......那進口幹嘛...販賣幹嘛....

當然是賺錢呀
進口----合法(國家可抽進口商關稅)
販賣----合法(國家可抽店家營業稅)
裝在車上----不合法(國家可抽人民罰單稅)
所以從古到今一句話中華民國萬萬稅.....您還沒開悟嗎?!
ken282899 wrote:
小弟今天晚上一如往常...
........
今天我換這些提升安全,騎車更舒適,又不是改來製造環境污染跟噪音
(恕刪)


老實說....

您車子的後擋泥板這麼短,雨天騎在您後面真的不安全也不舒服

還有疑似翹牌的作法也不可取.......

警察沒有多開您這兩項算是客氣了吧
早就開悟了....
只是上來發發牢騷.....
錢都讓政府賺就好啦....
昨天下班比較晚~~也遇到警察臨檢
旁邊跟者一位應該是監理站的人

當時停紅燈,我停在第二車道,當時停者一堆機車
遠遠看到警察走過來,心想應該是要來看我的車了
果然沒錯,兩個人站在後面支支吾吾

後來另一個人就開口說,這個OK沒問題,也有防燙蓋
後來一綠燈,我就走了

我的車裝的是LeoVince (LV)管 ,管身為白鐵材質,管子的溫度可以說是非常的高
當時得知警察要大執法時,就著手計畫要安裝防燙蓋,沒想到真的派上用場了

裝完成後,我想警察應該沒任何理由可以刁難了,
出口不翹+消音塞+防燙蓋,我想這三個要素是應付目前警察臨檢的基本條件
只能怪台灣的鳥法令

當然有人會問說,為何重型機車不會被臨檢
這又要搬出法令來說了,台灣當重型機車是汽車(但黃牌車種就不知了)
行駛的是快車道,高架橋,停放的是汽車停車場
所以不會有燙到人的疑慮


台南溫仔 wrote:
當然是賺錢呀進口--...(恕刪)


以上是國家版

以下是商家版

進口----進口商:我想要賺錢
販賣----店家:有人進口 = 我有貨源,我當然也要販賣來賺錢
裝在車上----進口商、店家:我錢賺到,你裝在車上不合法,關我屁事!
ataidx wrote:
所以現在還有出現猶如...(恕刪)


送驗有合格認證就好

這真是好主意!
那可以期待你有一天可以成為高官,來確立一些規範嗎?

我倒是覺得 9 樓講的才是真正的現實面!
真的沒必要為了一台交通工具上的零件而來浪費自己的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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