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gou0613 wrote:
下午一點多我從忠孝橋...(恕刪)
也太危險了 還載人 (自已不要命就算了還要拖另一個人)
後來我是下了永吉路
不要鬧了,
黃牌騎上快速道路不會比腳踏車騎上一般車道危險到哪去。
腳踏車騎在車道上才是真的危險。但政府跟很多民眾似乎都
對腳踏車騎上一般車道沒有什麼意見。
說實在,機車騎上快速道路,順順騎到底有啥危險?
SALTIRE wrote:
搞不懂樓主是什麼意思...(恕刪)
這個就真的很好笑啊。
原本大家認為危險的事情改規定就會就會變安全。
哈哈哈。
看哪天規定改了行人可以走快車道,會不會從危險變安全。
原本危險的事情不會因為規定改一條就變成安全。
如果改一點點規定就可以危險變安全,
那麼其實這件事情本來就是沒有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