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車頭對車頭

樓主責任應該比對方大吧!
jun917 wrote:
話說昨天下午,我開車...(恕刪)


版大事基隆人嗎?

我今天在廟口附近 也看見像您類似的差撞~~

jun917 wrote:
不過有個熱心的路人跟我說還好我已經過中線了,不然我就慘了--也不知道對不對
...(恕刪)


未讓直行車先行,這個跟過中線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吧??

你跟著前面卡車沒保持距離來判斷是否安全,因為機車也沒注意到卡車後方還有你這一台車,來不及煞車撞上你,
你是轉彎車,他是直行車,轉彎車本來就讓直行車先行,而判斷對向有無來車,也是應該做的動作,你沒辦法舉證對方是故意不讓你,而且你們兩台是對撞吧?所以跟過中線應該沒有關係的...
當然如果對方不會用這些理由來反駁你,就例外了...


很多汽車要左轉或是迴轉時候.都把車頭超過安全島甚至佔用了一個對向車道,有時候明明對向車輛已經快到了,他也是超出來緊急停住,想要對向車輛停下來讓他先轉彎,如果對向的沒停住撞上去了,這樣不知道會判哪一方贏..
如果車上有裝記錄器,那應該贏面大
版大你好,
問題一, 可以申請理賠,賠對方損失的部份,請保險公司出面,他們會處理
二, 自保的方法,因為依照現行的交通安全法,板大是屬於過失較多的一方,但是有幾個部份是必須要釐清的
發生事件的路段是幾線道,如果是兩線道以上,就是不包含機車道有快慢車道的話,如果是在快車道出事
的話基本上摩托車不可以騎快車道,除非要轉彎,如果是在慢車道或是機車道的話,轉彎車有義務要禮讓
直行車,再來,對方有無超速,這也是個問題,也是必須要去釐清的,而且大車要讓小車

三,對方有沒有駕照有關係嗎? 答案是沒有,因為車禍處理是一碼規一碼,無照駕駛是肥無照駕駛,
版大不注意發生了車禍還是要罰,跟對方有沒有駕照沒有關係,這對板大而言不重要,

一般車禍事故來說,除非像是酒價或是危險駕駛這類造成的公訴罪,
都會是以和解作為收場,
這就要看板大跟對方怎麼談了,
希望以後板大開車的時候可以更加的注意,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都希望可以快快樂樂的出門,
平平安安的回家,
該慶幸的是對方沒有很大的傷害,
如果對方因為掛掉了,
我想板大不是光擔心賠錢就可以了事的,
該高興的是版大只需要賠錢,
而不需要負擔別人的一條命
還有,板大
是你撞人家不是人家撞你,
標題必須要改過
jun917 wrote:
話說昨天下午,我開車...(恕刪)


誰是駕駛對我而言,重要嗎?

是重要

也不重要

可能是想找人頂罪



我也遇過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女方該不會是外籍新娘...(恕刪)

我也怕因此捲入它人紛爭啊!!!

奔騰G5 wrote:
可是車頭對車頭
樓主責任應該比對方大吧!

這話怎麼說呢???

zakiller0 wrote:
版大事基隆人嗎?我今...(恕刪)

感謝關心,我是台中市人,事故在台中縣

Ahan571026 wrote:
你跟著前面卡車沒保持距離來判斷是否安全,因為機車也沒注意到卡車後方還有你這一台車,來不及煞車撞上你,
你是轉彎車,他是直行車,轉彎車本來就讓直行車先行,而判斷對向有無來車,也是應該做的動作,你沒辦法舉證對方是故意不讓你,而且你們兩台是對撞吧?所以跟過中線應該沒有關係的...

謝謝您的解釋!!!

Alex@_@ wrote:
版大你好,
問題一, 可以申請理賠,賠對方損失的部份,請保險公司出面,他們會處理
二, 自保的方法,因為依照現行的交通安全法,板大是屬於過失較多的一方,但是有幾個部份是必須要釐清的
發生事件的路段是幾線道,如果是兩線道以上,就是不包含機車道有快慢車道的話,如果是在快車道出事
的話基本上摩托車不可以騎快車道,除非要轉彎,如果是在慢車道或是機車道的話,轉彎車有義務要禮讓
直行車,再來,對方有無超速,這也是個問題,也是必須要去釐清的,而且大車要讓小車

三,對方有沒有駕照有關係嗎? 答案是沒有,因為車禍處理是一碼規一碼,無照駕駛是肥無照駕駛,
版大不注意發生了車禍還是要罰,跟對方有沒有駕照沒有關係,這對板大而言不重要,

一般車禍事故來說,除非像是酒價或是危險駕駛這類造成的公訴罪,
都會是以和解作為收場,
這就要看板大跟對方怎麼談了,
希望以後板大開車的時候可以更加的注意,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都希望可以快快樂樂的出門,
平平安安的回家,
該慶幸的是對方沒有很大的傷害,
如果對方因為掛掉了,
我想板大不是光擔心賠錢就可以了事的,
該高興的是版大只需要賠錢,
而不需要負擔別人的一條命

一, 昨天下午已經找過保險公司處理,今or明天會在去補印章
二, 該道路單線雙向,我的認知對方必定有超速,可是我無法舉證....
三, 謝謝您的解釋,我了解了

哎... 順便分享當下的心情
其實當天下午是要去接我年歲80+行動不變的奶奶,所以一路行車真的是小心又小心
發生事故當下機車進入視線還沒撞上前,心理的第一個念頭是 "靠...死定了"
撞擊後對方像砲彈飛人般飛向車尾,我只能趕快下車用顫抖的手打110請條背背叫救護車
當下心理只希望對方沒有生命危險就滿足了...
大約過了10秒鐘,男生站起來了,焦急的打電話...女生卻在躺地上,
我急忙想要扶起女生,卻遭路人制止..."可能有大量內出血,不可以動傷患"
經過漫長的等待(其實是10分鐘左右吧)當地派出所員警和救護車陸續到達,兩個傷者送醫了
交通隊在10分鐘後也到了... 開始丈量繪製現場圖,接著一起到醫院急診室作筆錄...
到達醫院時已經是事故發生後1.5hr之久了...
見到傷者後,醫院說應該只有擦傷...心中大石得以放下,慶幸應無大礙...
卻接著聽到女方表示她是機車駕駛,頓時剛放鬆的精神立即糾結起來...
筆錄完成後,也見到對方的老闆了...該老闆表示讓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對方卻一直要我家裡的住址...讓我有點冒冷汗的感覺...

只能往好的方面想,那是因為對方隻身在異國謀生,害怕求助無門....

我的感想:
1. 我也是很自私的, 一開始只希望對方生命無礙,到後來希望只各自修車就好,醫藥費保險賠...
2. 行車紀錄器是應該考慮的,但關鍵癥結點還是 小心 小心 再小心

Alex@_@ wrote:
還有,板大是你撞人家...(恕刪)

感謝指證...
說真的
摩托車依它的靈活度
汽車要閃實在是不容易
還好這2人無大礙
算是樓主不幸中的大幸
下次開車小心點
記得要去拜拜吃碗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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