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請來花蓮台九線新城秀林段看看吧!有測速照相的路段限速50,其餘路段限速70,都一樣有路口或是有路旁的住家店面,路況都一樣,四線道大馬路,沒有突然變窄或變寬,為什麼有照相機的路段限速就要變成50?這不是騙錢是什麼?尤其是外地人好騙,路況不熟就常常被照相,執法單位說再多理由我都不信!
這種事吵也沒有用,反而一大堆正義魔人會指著你說是你違規,一副聖人正經樣的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開單舉發究竟是為了人民,還是為了國庫?為了遏止駕駛人違規,還是為了開單獎金?言正名順的說為了遏止駕駛人違規,卻躲起來偷偷拍今天我違規了,被照紀念照了,收到罰單已經2~3週之後我超速是我的錯,我罪該萬死,我是千古罪人但是,誰還會記得哪個路段是危險路口?哪個路段速限從70變50?友人有次換工作,上下班路線隨之變動一個月後,同一路段,罰單10張,遏止是吧!!前陣子內政部長不是才說,執法不要偷偷的(找不到新聞連結,有印象的非魔人幫忙找找吧!!)
hankce wrote:前陣子才看新聞才報說..開罰單..警察是有獎金可以拿的..難怪囉..報案就死命吃案囉..沒空去辦案..因為要去努力開單囉....不小心油門多用力一下就死命找你麻煩...反倒是那些死命踩油門..死命砍人的飆仔..波麗士看到都躲遠遠的..警察領薪水不做事罷了...欺負小老百姓還有獎金...真是xxx... 你把刑警跟交警搞混了吧....你去報案拿三聯單,那是屬於刑警隊在路上開單的,是屬交通大隊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