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jim wrote:某技術工人開別克車看...(恕刪) 別客是國產車"君悅" 是最早進入中國的外國車廠而且維修便宜方便~~~~~~~~~酒駕上路就該視為有殺人意圖如同空手道黑帶打傷人應該被視為攜帶武器傷人我個人認為這樣才合理
台灣不也傳出包商被開六單酒駕anyway....大家不要忘記酒駕的人也是人權的跟飆車族一樣~叫警察抓? 跌倒怎麼辦~會飆車的孩子都是很乖很孝順的~一定都是壞朋友帶的~什麼? 被砍的唷~那只是個案~謝謝~紅燈右轉才是最目無法紀的問題!
不知道各位是否有看過 酒駕 新加坡鞭刑http://share.youthwant.com.tw/sh.php?do=D&id=23007614我想這招 應該很有效... 剛開始看還覺得還好...鞭到後面... 會不自覺顫抖起來... 好恐怖喔...我有喝酒 就不開車... 有開車 怕麻煩還要隔天來牽車...就找替代駕駛 (招 計程車司機就可以.台北縣市1000)為什麼要和自己過不去 找自己麻煩 開車還要閃警察...1000元的小費都不肯給 還去喝酒... 怪...
現在在進行二審,有律師團要免費為他抗訴,要求取消對他的死刑判決,他現在和死者家屬協商賠付100萬,要求為他向法院寫寬恕書!他的罪行確實很大,長期無證駕駛,事發時為酒後,且逆向行駛,先撞死壹個後逃逸,然後又撞死3個!事發現場,慘不忍睹!
在法律上,台灣的法律酒駕頂多只是公共危險罪送辦,根本無法發生遏阻的效果..在感情上,我個人是贊成用重刑,起碼剝奪自由10年以上,致死多少人,就數罪併罰累加有期徒刑年數(例如撞死2個就關20年,3個就30年,依此類推...)。然後強制勞動,服社會勞役,去處理車禍現場,去搬大體,去清理現場。只要有任何車禍發生,就專門派去現場處理,這些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類讓他們密集重複體驗那種血肉模糊、生離死別的場面,看看人家家破人亡的滋味好不好受...明知酒駕可能造成他人死傷的結果,還要喝酒讓自己或他人承受危險,根本就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