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速慢一踩煞車就停,如果你沒踩煞車,那「應注意未注意」就會扣到你頭上
------題外話------------------------------------
小弟曾經在小巷內和一個五歲騎單車的小朋友碰撞
我有踩煞車,我的車四輪靜止之後她的單車才撞上我的右前輪,然後倒在地上
(我在車道內,他和車道垂直)
家長跑出來看還向我道歉(旁邊有目擊者全程目睹),我還跟他說小孩要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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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警察說可以申請調閱那請快點申請,因為越多人看過越好
而且你可以唬里長說警察那裡已經有備份了,讓她們死了作假或是洗到記錄的念頭(調閱之後)
翻拍就是用手持DV或是手機、相機等等在里長那裡看監視器畫面時對著螢幕錄影
里長不給拍你就找個人和她說話支開他,雖然解析度差一點,但是有比沒有好
雖然你沒保險,但是找兩三個朋友一起去里長那裡要求再看一次監視器畫面時,
可以請你的朋友假裝是保險公司的人,說是出險理賠問題所以希望再看一次
總之,證據越多越好,不管你是想請警察調閱、自行翻拍、用保險公司的藉口都行
你現在要做的事是藉著收集證據保護自己,不要再想和解的事了,
裁決誰對誰錯就交給交通裁決所或是調解委員會,
裁決之後要賠償要上法院要和解到時候再說
Yushiky wrote:
如果他老媽沒有出來揮我可能會給他一次機會
甚至不要叫他賠!!
對,我當時的想法就是跟大大一樣,因為我車看起來沒什麼事...我當下有跟對方說,如果你人沒事的話就雙方算了...沒想到對方媽嗎開始吵...
sendoffy wrote:
圖片與照片都沒錯的話,機車已經算是逆向行駛了
巷子沒有單行道,所以雙方都沒有逆向的問題!
hijidealuna wrote:
版主,以過來人的...(恕刪)
所以,30日之後要自己提出申請,然後再過1-2個禮拜才會發下來對嗎?
SWAMO wrote:
前面都說了,我也不用再多說了.
我有興趣的是,車子修起來,工資居然是零件的3倍多.
工資是包含版修+烤漆+拆裝,所以比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