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機車當然是綠燈汽車要等左轉燈亮起才能左轉不要當號誌與標線是假的...(恕刪) 所以這個路口並不能用闖紅燈來解釋,因為承德路接到文林路往士林方向如果是紅燈,那這個機車從士林過來也一定是紅燈,這時候雙方都是違規,責任可能又不一樣了,況且綠燈未依指示左轉,應該也不是視同闖紅燈,紅燈違規右轉才是吧
Ahan571026 wrote:所以這個路口並不能用...(恕刪) 樓主提出的機車過失中沒有闖紅燈推斷當時是直行綠燈 因為有左轉號誌燈所以若是要左轉應該要等左轉號誌燈亮而左轉號誌燈還沒亮的時候不就代表是左轉車道的紅燈?
feel0729 wrote:樓主提出的機車過失中...(恕刪) 視同闖紅燈的理論就是依據左轉燈未亮起,也就是說左轉車屬於紅燈狀態不能左轉否則容易造成對撞事件,因為對向的車輛同時也認定對向車會遵守號誌行駛!屬於互信狀況下
汽車迴轉後立即靠外線道.....置人於死的駕駛方式....迴轉後直行應該不會讓機車撞到,要迴轉又不遵守號誌不遵守號誌迴轉又立即切入外線,這種駕駛行為別開車了,開車模式有如一顆炸彈般造成他人危險,自己開車最怕你不撞人人撞你,遇到號誌遵守通行還會再三注意周遭深怕遇到亡命之徒闖紅燈的,如果上述汽車遇到不是機車而是超速的連結車,我想汽車會成為廢鐵..駕駛可能飛出車外,慶幸機車不會太快不然遇到肇事汽車不重傷也半條命,肇事車主別拿他人生命開玩笑了,請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