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對這場車禍的看法(11/26補充)

Ahan571026 wrote:
雖然都是違規,也許罰...(恕刪)

機車當然是綠燈

汽車要等左轉燈亮起才能左轉

不要當號誌與標線是假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機車當然是綠燈

汽車要等左轉燈亮起才能左轉

不要當號誌與標線是假的
...(恕刪)

所以這個路口並不能用闖紅燈來解釋,
因為承德路接到文林路往士林方向如果是紅燈,那這個機車從士林過來也一定是紅燈,這時候雙方都是違規,責任可能又不一樣了,

況且綠燈未依指示左轉,應該也不是視同闖紅燈,紅燈違規右轉才是吧
視機車有無超速決定肇責分攤比例

若無超速,則汽車負擔百分之百肇事主因

若有超速,汽車負擔百分之七十肇事主因:未讓直行車先行  肇事次因:機車超速負擔百分之三十事故責任

以上
Ahan571026 wrote:
所以這個路口並不能用...(恕刪)


樓主提出的機車過失中沒有闖紅燈

推斷當時是直行綠燈 因為有左轉號誌燈

所以若是要左轉應該要等左轉號誌燈亮

而左轉號誌燈還沒亮的時候不就代表是左轉車道的紅燈?
feel0729 wrote:
樓主提出的機車過失中...(恕刪)

視同闖紅燈的理論就是依據左轉燈未亮起,也就是說左轉車屬於紅燈狀態不能左轉

否則容易造成對撞事件,因為對向的車輛同時也認定對向車會遵守號誌行駛!

屬於互信狀況下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只能說汽車左轉太白目了.直行車先行左轉本來就要讓一下.更何況左轉還是提早起步的.只能說那台機車騎士還真倒楣.
汽車迴轉後立即靠外線道.....

置人於死的駕駛方式....

迴轉後直行應該不會讓機車撞到,

要迴轉又不遵守號誌不遵守號誌迴轉又立即切入外線,

這種駕駛行為別開車了,

開車模式有如一顆炸彈般造成他人危險,

自己開車最怕你不撞人人撞你,

遇到號誌遵守通行還會再三注意周遭深怕遇到亡命之徒闖紅燈的,

如果上述汽車遇到不是機車而是超速的連結車,

我想汽車會成為廢鐵..駕駛可能飛出車外,

慶幸機車不會太快不然遇到肇事汽車不重傷也半條命,

肇事車主別拿他人生命開玩笑了,

請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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