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

機車錯...

人行道本來就不能騎車(但可以牽車)
汽車是合法停在路邊無紅黃線靜止狀態
開的是右側門
又不是左側門妨礙到左側車流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 全文是這樣, 重點在"能"這個字, 不要再以訛傳訛)
是只指機車了吧, 它在人行道行駛 能注意, 而未注意前方車況
況且它不在車道上行駛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 全文是這樣, 重點在"能"這個字, 不要再以訛傳訛)


法律上!!這句鳥話~~害了很多被害者~~
買車容易養車難...錯!!!車不難養...難養的是自己的心!!(現在騎著大狼...又看著大羊...)真...馬德烈...
STEPHENKAO wrote:
法律上!!這句鳥話~...(恕刪)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這句話有反制之道
若你 應注意, 無法能注意, 而未注意
就無責了

Ex.
我前年被闖紅燈逆向機車撞到
開偵查庭時
機車也以這句對檢察官說

我看到他時距離只有3公尺, 且當時我方號誌為綠燈, 其他三方全紅
所以我無法能注意
Jason Che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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