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機車錯...人行道本來就不能騎車(但可以牽車)汽車是合法停在路邊無紅黃線靜止狀態開的是右側門又不是左側門妨礙到左側車流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 全文是這樣, 重點在"能"這個字, 不要再以訛傳訛)是只指機車了吧, 它在人行道行駛 能注意, 而未注意前方車況況且它不在車道上行駛
STEPHENKAO wrote:法律上!!這句鳥話~...(恕刪)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這句話有反制之道若你 應注意, 無法能注意, 而未注意就無責了Ex.我前年被闖紅燈逆向機車撞到開偵查庭時機車也以這句對檢察官說但我看到他時距離只有3公尺, 且當時我方號誌為綠燈, 其他三方全紅所以我無法能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