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車停在路邊(無紅黃線),小妹從副座要下車,將副座車門打開(沒馬上下車),正要下車時,一台機車騎人行道直接衝撞我打開的車門…機車車主表示會賠,但他的保險只賠一半。我是想問這樣我有過失嗎?開車門的地方是人行道耶…機車也不能騎在人行道呀,那我被撞到不就很倒楣?麻煩懂交通法律的大大幫我看看,下面是當天的圖(畫的不好)。
RYAN14875 wrote:機車違規騎人行道罰錢,但是你應注意而未注意,如果機車騎士受傷你還得背上過失傷害這條罪名,台灣何時才能進步阿???????...(恕刪) +100大大要有被告的可能...畢竟開車門本來就要注意後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