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搶錢出人命 吳育昇提案修法

台灣地小人稠車多法令舊

時代一直改變

硬體建設與相關法令卻是跟不上

不變的是滿嘴道德要求用路人配合

~請勿違反交通規則~目前的環境是最好的~歡迎來到台灣~

caprossi wrote:
社會上甚麼人都有所以...(恕刪)


恕我直率的請教大大這修法內容有何不好?
為何大多數立委也連署支持而廣大車主也額手稱慶.
大家都知道吳委員"幹"了一些不對社會一致譴責的事
但提案修法是對大多數人民車主有益的法案有何不好?
這是一碼歸一碼?
只要是對大家有利的事我們都支持不是嗎?
今天支持的是他做的事立的法是對人民有利
是正義的是消弭民怨的法案.
那麼有何好反對呢?
Beyondguy wrote:
很多正義魔人不知為何...(恕刪)



沒錯 沒錯


如果是我違規停車 我甘願接受罰單受罰 但是已經受罰了 是不是有必要急著拖走我的車 我想是值得修法的

除非真的影響到車流順暢了 那我也沒話說 拖走 說真的是罰了兩層皮


支持這樣的修法提案
我是正義魔人嗎?
哈..算吧‘
我希望車子最好都停在停車場 你不會又說我是停車場業者吧?
道路最好不要並排停車
看到因違規停車造成別人死亡的新聞 我都真心希望取締的力度能更大一點

停車時都自己很方便很爽 造成別人傷亡的時候又要狡辯 何必當初呢?
linkenny wrote:
我就曾經送人去醫院 ...(恕刪)


大大說的真好!
於我心有戚戚焉我感同深受~

為何會影是十大民怨
也就拖吊業者非為維護交通順暢而拖吊
很多時候根本就是為拖吊而拖吊那就是濫拖.
拖吊越多車噱越多錢
拖吊你我的車子是為了有錢賺不是為了交通
所以在不影響交通以開單告發取代拖吊不是更好些
有人拿刀架他脖子逼他跑嗎?
自己跑到掛掉還拖人下水
下次跑操場掛掉要怪誰?
學校pu跑道有甲醛?
wood33 wrote:
我是正義魔人嗎?哈....(恕刪)


想必您是一位非常規矩的駕駛人
我想本來就該和你一樣
至於你說的像並排或嚴重影響交通順暢或違規如影響公共安全...
我也贊成同意強制拖吊,畢竟已經影響大眾權益與交通
我反對的是濫拖,在不影響交通的情形也強行拖吊譬如
巷弄內.....
開單告發也是取締違停的方式,何以要濫拖呢?
馬路巷弄又有多少路霸與其濫拖倒不如優先徹底處理那些自私的路霸吧
當然認為不該修法 而且應該加強力度的人說的也沒錯 我也認同

我想該不該修法 公說公有理 應該是可以取得中間點跟共識的

該拖就拖 該開單就開單 紅線停車 一律先開單在說 如果沒有造成立即性得交通問題 是不是可以定個時間

過了彈性緩衝時間後還沒開走的 就拖吊處理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一些問題 讓真的是為了急事而不得已暫時違規停車的得到一點人情跟緩衝 畢竟沒有人敢大聲的說 自己有朝一日不會有突然的急事吧

我相信很多人都可以很守法 當然也有不守法的人 而是不是法律都一定要硬梆梆 這麼的極端 我想在怎麼硬 都是人定出來的


是不是可以多點彈性 讓法律更貼近老百姓 我想是可以讓那些立委諸公們去傷腦筋的

linkenny wrote:
當然認為不該修法 而...(恕刪)


一言道出正義魔人所缺乏的"彈性"

如同限速舉發的彈性10公里及相關的標誌設立(前有照相機)都符合民情`
李安毅 wrote:
有人拿刀架他脖子逼他...(恕刪)


看您照片應該是波麗士大人吧.
我可以感覺您應該是很守本份的好條子吧
如果是加油我支持你.
我不知道你瞭不瞭解為何拖吊為十大民怨之一?
你瞭不瞭解目前這個社會的現況很多"苦"的人"苦"的事
為何總統說了好多次"苦民所苦"而你們這些領人民辛苦血汗錢的
人民公僕到底知不知道人民苦到底有無體卹民意?
到底有無瞭解長官說的話?到底有無陷長官於不義
你們懂何謂"聞聲知苦"嗎?
看了你的回文我感到很心寒,顯然你只是一般條子也許奉公守法也沒什麼不對
然而你確無法體恤人民,需知今天你領的薪水俸祿都是民酯民膏都來自人民.
很遺憾的存有你這種官僚心態的還是不少.
這也難怪明明條子是"除暴安良"為人民服務然而為何那麼多人民確還厭惡條子呢?
儘管如此我還是對公務員講著種話感到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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