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看電視,玩電玩,上0...(恕刪)
你不仿試試看用白牌時速(GPS)100從台北騎到高雄,或者騎腳踏車騎到100看看?能安全穩定的工作才有資格上國道,而550cc以上重機天生就能這樣巡航,這只是為了能順利通行做出最小的排碳,如果可以的話,300cc以上就足以勝任
燃料的使用當然是節約的第一步,畢竟石油有限,汽機車排碳與空汙的問題也相當直接,尤其是過常的怠速,越是塞車,廢氣,油耗就越多
這種條例當然是針對都會區的人囉,一開始就有打了喔,郊區完全沒有塞車與車位的問題,但是如果還是要一個人也開車買7-11,那請不仿摸者良心開吧 ~還是連良心都沒了?
汽車,光是從製造到報廢的排碳都遠超過機車,當然減少人口是最直接的方案,但是人已經這麼多了,就算現在節育也無濟於事,難不成把人消滅掉嗎?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吧 ?
monster0710 wrote:
首先,都會區沒有車位不准購車,尤其是北高兩市,未來最好擴大到所有直轄市
第二,大量減少容積效率差的汽車路邊停車格,將1/20的汽車格劃為重機專用格,1/5的劃為一般機車格,且加碼易塞車時段的停車費用
第三,依照戶籍人口數配置汽車額度,兩個人只能一台汽車如果四個人一台,燃料稅減半,1個人一台,燃料稅加倍,除非為商用車或者油電等環保車,或是有不得不用車的理由(殘障等)目的為減少一個人也開車這種不環保行為
第四,開放重機路權,使重機可以使用所有小客車的道路,這樣可以保證那些一定要跑高速上下班的人除了多繳稅高保養高油耗之外,還有更經濟的選擇,如600cc街車
第五,一部轎車可以坐4個人,一部貨車可以坐3個人,沒有滿足高程載的條件,也就是轎車沒坐滿3個人,貨車沒坐滿2人,通通不準上路。這樣保證路上跑的高耗能汽車馬上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