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阿正 wrote:
我覺得...那張30...(恕刪)
是的,兩張罰單都沒有附照片 (死無對證隨牠開)
所以只要被寫進`死亡筆記本`的老百姓,只能乖乖等死
以後警察也不用太用力抓賊和開罰單搶績效
只要在馬路上記車牌就好了
一張違規外加一張攔檢不停送給您
反正會去申訴的也沒幾個,更何況申訴成功的機率更是低
而且又不是當場攔下來開單,搞不懂為什麼罰單字跡要寫這麼草
又沒有人在旁邊催他,字寫這麼草誰看的懂呀
莫名奇妙被開單已經很不爽了,還全家一起下來研究到底上面在寫什麼
到最後三個不同學校的大學生,還是很多字看不懂在寫什麼、也猜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