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綠燈左轉兩張罰單,該去申訴嗎?

EVO阿正 wrote:
我覺得...那張30...(恕刪)

是的,兩張罰單都沒有附照片 (死無對證隨牠開)

所以只要被寫進`死亡筆記本`的老百姓,只能乖乖等死

以後警察也不用太用力抓賊和開罰單搶績效

只要在馬路上記車牌就好了

一張違規外加一張攔檢不停送給您

反正會去申訴的也沒幾個,更何況申訴成功的機率更是低

而且又不是當場攔下來開單,搞不懂為什麼罰單字跡要寫這麼草

又沒有人在旁邊催他,字寫這麼草誰看的懂呀

莫名奇妙被開單已經很不爽了,還全家一起下來研究到底上面在寫什麼

到最後三個不同學校的大學生,還是很多字看不懂在寫什麼、也猜不出來
因為快過年沒辦法跟公司請假到監理站申訴

只能先寫e-mail到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和臺北區監理所陳情

雖然知道應該沒什麼用,但什麼都不做又覺得很不甘心

以後在路上看到警察如果沒有攔你不要以為逃過一劫,牠做人很好

那天說不定會收到一張違規罰單xxxx$+一張欄檢不停罰單3000
雖然不服取締申訴過的機率低

但是建議還是去申訴吧!!

反正雙方都沒事實根據

但是法官是相信執法單位

相信我

我上了5.6次交通法庭

除了1.2次證據收集齊全有贏之外

另外不服稽查取締

3位交通法庭法官都相信警察

所以

現在我是卒仔,只要違規警察攔都很認命

畢竟多3000元划不來
翻譯如下

經警攔查 拒停受檢 加速往基隆路方向逃逸 不符稽查取締


附註一 紅單不是我開的

附註二 有不少錯字
警察大人來這招


強迫民眾購買行車記錄器

看來要保留1-2星期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我覺得現在的警察必須先把字寫好
看過太多罰單都是那個不知道在寫什麼的
又不是要她畫符
真的想要上訴的話
我覺得要花時間

花時間在同路段觀察
如果發現同路段同樣情況 警察在開單
就裝上攝影機 同樣方式再來一次
如果又收到罰單
就可以去申訴 附上錄影證據
證明他沒有攔停 就開不服取締的罰單
也可以順便找記者來報導
我覺得這樣 連前一次的罰單都可以撤銷
還可以好好的整一下警察
但是 要花時間來弄就是了~
不過 如果沒有收到不服取締的罰單
就要多花六百了
衡量看看吧
平假名 wrote:
因為快過年沒辦法跟公司請假到監理站申訴
只能先寫e-mail到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和臺北區監理所陳情...(恕刪)


我記得到交通大隊網路或郵寄申訴就行了! 不必跑來跑去!
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4748&ctNode=7541&mp=108191

申訴後,繳罰單的期限可以延,申訴結果也會有書面寄給你。
但交通大隊的申訴,當然大多是護著自己人,不過,還要有可能可以申訴過關。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平假名 wrote:
話說我2/2號中午12點半,要從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175號的「台北富邦銀行」旁邊的停車場直行上「新台五路」

旁邊的的警察背背就叫我「直行大同路」到前面再迴轉,不能這樣直行上去 (每天都看到有人這樣騎)
...(恕刪)



板主你真的很倒楣耶

我昨天也是去那 從停車場出來 等紅燈 準備右轉

就看到一位警察就直接從那裡騎車 直行新台五路~~~


沒事發的證據心理很ox

不過現在說什麼都於事無補

最近春安,警察操的凶

建議你買個行車紀錄器吧

花1500買個基本款的紀錄器

小弟也是騎機車

我把紀錄器用一條細繩掛脖子上

再夾在外套或包包的前方明顯處

不管遇到車禍事發的經過紀錄

或遇警察臨檢是否依法執行

都可以保障雙方的事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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