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行人號誌也有問題假設給車輛看的綠燈有30秒那麼正常來說行人的綠燈應該是給15秒左右那段時間行人最大過了那15秒行人要讓車我這邊是這樣感覺不錯不會因為行人而擋到我轉彎走路時,該我有的過馬路時間也有不錯可惜台灣的行人號誌跟給車輛看的是一樣長的時間
rexchen wrote:很多行人也認為自己為最大,跟龜車一樣慢慢龜呀,那30秒的綠燈,有25秒給他過馬路,那車子怎麼辦?等等就紅燈就卡在路口 這的確是一個最真實問題,個人過馬路皆是小跑步過馬路才不致於影響轉彎的車輛,正確的做法是要宣導車輛要禮讓行人,行人過馬路要加快腳步,當然如果遇到老人家或行動不便者及小孩大家還是要多多包容。
根據交通條例斑馬線的行人有優先權http://www.995.tw/car2/04.htm#12行人優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進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禮讓行人這是一定要的但....我也希望 在特定的路段或是路口 那些被禮讓的行人是否也可以加快您的腳步 讓那些禮讓您要右轉的車輛早點通過一個紅綠燈60秒 可以右轉的時間萬一只有30秒 扣掉給行人的30秒 30秒的時間 在上下班的尖峰時間真的可以右轉成功的車輛會有幾台!!
alan_hu36 wrote:根據交通條例斑馬線的行人有優先權http://www.995.tw/car2/04.htm#12行人優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進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又是一條從外國抄來抄一半的法條外國的路口....只有畫出行人通行的區域這時行人跟汽車都是遵守各自的號誌斑馬線是畫在一條路的中間而不是路口只有在斑馬線,行人才最大車輛一定要讓國內卻是每個路口都畫斑馬線然後在套用這條根本就是帝王法條啊
其實大部份都會讓當我是行人時多半汽機車也有讓不過也曾經碰過白目的認為開車最大我斑馬線才過一半.. 他老兄要左轉(他四周可沒其他車喔)等我過了..他左轉一半還不忘探頭出來罵"不會走快一點喔!"當然直接回送他一個國罵了...
設備組 wrote:又是一條從外國抄來抄...(恕刪) 老大不是要跟你嘴砲這是中華民國95新修的道路管理條例請你看清楚在來說是從國外引言的還有就算是帝王法條諸位立法委員也是人民選出來的你懂那麼多可以跟交通委員建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