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不戴安全帽,高速撞車掛了,還要討什麼公道??

台灣嘛..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君不見那位名人的兒子.又是毒又是高利貸的.做父母的不也是說都別人的錯嗎?
人都撞死了.好歹也要筆錢來花.那叫做賠償金.死人永遠是對的...因為那叫做死無對證..
這就是愛台灣啦...
請不要怪我殘忍,這世界又少了一個小壞蛋,因為他的離開,或許未來就不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安息吧!
deleted... no need to see this any more, its waste ur time to find me
俺人馬 wrote:
這種情形,被撞的和被載的最倒楣~...(恕刪)


被撞的應該還是要移送法辦!


沒錯! 雖然對方闖紅燈,但根據台灣的法律他就是犯了過失致死... 先移送再說!
湯姆哥哥 wrote:


被撞的應該還是要...(恕刪)


對阿,所以這樣才倒楣

在路上好好的"遵守"規則開車,被"不遵守"規則的衰神"撞"到,還要有連帶責任,真衰
該吃十碗豬腳麵線去霉運
湯姆哥哥 wrote:
被撞的應該還是要移送法辦!


沒錯! 雖然對方闖紅燈,但根據台灣的法律他就是犯了過失致死... 先移送再說!

沒有辦法,這就是台灣的遊戲規則,
在一起事故裡的甲乙兩方,如果乙方身亡,
甲方一定會被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
但是甲方被起訴並不直接代表"有罪",
起訴的過程只是為了釐清責任歸屬,
最終還是必須藉由審判機制還甲方公道。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alibaba2010 wrote:
沒有辦法,這就是台灣...(恕刪)



雖然最終"可能"會還給那個汽車駕駛清白

但是中間的審訊,開庭時間又要那個無辜駕駛花多少心力證明自己守法?

萬一因為這樣害人丟了工作,法院也不會負責...

我覺得規規矩矩的開車、騎車,被違規的車撞還要被告

真的是非常倒楣的一件事
不要闖紅燈

要戴安全帽

就這兩件簡單的事情
真是太好了 幸福城市 又少一個混混了

我之前晚上也遇過一群 車燈像七彩霓虹燈 一樣

還好我是開車出門
其實我會忍不住發這種文
除了這篇新聞以外,還有今天早上遇到的事
今早騎在路上,快到一個綠燈路口
但是依據之前的經驗,這個綠燈是非常短的
而我騎的又是老婆的50cc小jog,想快也快不起來
運氣好的是前面都沒有車,所以應該是可以趕上這個綠燈
可是,就在我快到路口的時候
已經有四、五個假日補習的高中生覺得沒有「立即被撞」的危險
就給我行人最大,紅燈先闖再說
當然,我馬上就給他們狂按喇叭
這時候也想闖的人就乖乖停步
但就在我騎到白線前的機車停等格
瞥到原本想跟著闖紅燈的,包含帶著兩個幼稚園年齡小孩的少婦
那副不甘願的表情似乎在說,是不知道要禮讓行人哦~~~

行人走在路上,是最最最弱勢,最最最危險的,車子隨便碰一下,非死即傷呀
可是台灣人很勇敢,根本不怕車子撞
過馬路要走斑馬線,可是有些人嫌遠,直接從路中間就給他闖過去
有的平面道路沒有斑馬線,只有天橋
行動有困難的不走就算了,好手好腳的有幾個會走天橋??

由小見大,交通秩序怎麼好得起來,治安怎麼好得起來
也才會有這種人x,自己半夜糾一群臭味相投的飆仔
安全帽也不戴,紅綠燈也不管,速度當然也不會慢
一群人視法律為無物,自己活該去撞死
其它人不知道要躲起來,反而跑去警察局要「討公道」
到底是憑什麼??死者為大嗎??還是他們出來混的最大??
最好笑的是警察還道德勸說讓這些人沒事離開
難道他們的車都沒有改裝嗎??
條子只會躲在轉角攔上班族、菜籃族開單
遇到真正危害社會的這班人渣,馬上變得慈眉善目
這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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