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內車道 老是被人刷卡 逼車 有比較安全嗎?

sapteo75 wrote:
有! 從對向車道來的...(恕刪)



也對
會有從對向車道過來的大車
而且比同巷的大車更可怕
大大C wrote:
新版第8條的意思: ...(恕刪)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民國 90 年 05 月 30 日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民國 97 年 10 月 24 日 )

有沒有發現那裡不一樣?


比較新的好像是民國 98 年 03 月 10 日

況且警方網站有宣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以下簡稱「處罰條例33-2」)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大大C wrote:
新版第8條的意思: 內側雖為超車道,但最高速限仍不得超過 (第三款提到: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又回到這個點上了 問題是你要怎麼定義不堵塞行車?

以表速來對應高速公路最高速度行駛不等於以最高速限(110或者100)行駛

那這時候若後方的車速恰好等於110那麼我也可以說前車就是堵塞行車狀況


龜車不是不行,只是不要在高速公路的超車道上龜

討厭礙眼沒公德又製造危險。
vjsllash wrote:
這些開內車道的車主,你們腦袋瓜到底在想什麼阿?
昨天晚上在中山高,南下車流其實不大,中線跟外線車子怎麼會比內線車道車子少那麼多阿???...(恕刪)


板大別氣,既然這樣就要善用中外線

沒有必要去和那些龜車發脾氣,硬要爭超車道沒有任何的必要。
如果只是佔用就算了
我也習慣了
如果是持續性的並排擋道
我還是克制不住想嚇他一下的衝動
修養實在不夠好
vjsllash wrote:
小弟很抱歉 又發了一...(恕刪)


你說錯了,不是心臟要很大顆,你覺得這些「龜」在內車道且怡然自得的人會「怕」??!!

這些「龜」在內車道的人,根本是「神經」很大條!
你閃他、叭他....有用嗎?有感覺嗎?

請注意,我有用「龜」這個字,表示未達最高速限。


樓主,內車道不是「僅」供超車用耶!
最高速限的小車也可以耶!

不要再吵怎麼判別「最高速限」的問題了。
有種、有能力的,請直接要那些立法的把這條拿掉吧!

這些立法的,根本是挖洞給人民跳!
什麼叫「最高速限」!?
怎麼判定?
真是OOXX到極點!

gojen wrote:
樓主,內車道不是「僅」供超車用耶!
最高速限的小車也可以耶!

不要再吵怎麼判別「最高速限」的問題了。...(恕刪)


不是喜歡吵,也沒有說法律定的好,根本就訂定的亂七八糟

而亂七八糟的時候考驗的是什麼?是公德心

當一個人行使在高速公路上,若內線與中線都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難道把內線留給需要超車的人這樣的公德心都不能有?

龜車是未達最高速限 那麼我們就能那麼確定自己有達到最高速限?

法規定不好 車廠誤差值調太高 就代表可以在內線肆無忌憚或者我行我素的開車開到天荒地老?

要怎麼開車除了執法單位沒有人管的著,反正這是01 高興嘴砲我就嘴砲

我的argument就是認定內線為超車道

gojen wrote:
你說錯了,不是心臟要...(恕刪)


您的[得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我也同意]
但是不能無限上綱
很多狀況我是覺得 喜歡開在內車道的車友稍微注意一下

1.我舉例的狀況是,晚上跑高速公路時,中外側車道都沒什麼車阿,為什麼他們還是要擠在內車道呢?

2.平常車流多,當然不可能內側車道淨空,不過麻煩喜歡呆在內側車道的,記得保持車距
這個保持車距是指麻煩這些車主不要讓你跟前車車距拉開了,也就是說你不要變成路隊長了,這真的是
在車流很大的同時,又很讓人火大的一件事情,難怪這些車主常會被刷卡

說一次我的經驗好了,有一次我為了教訓一個開貨車司機的龜在內線,小弟就刷他卡,並插進內車道揚長而去
結果後面一台熱血車友,也跟車快速刷進,後來那台小貨車自己受到驚嚇,方向盤猛打,迴轉180度
還好沒害到其他車友,不過這個是想教訓他,不要佔用內側車道,影響高速公路車流的效應不是你們所能想像的阿
tungmaymay wrote:
哈也對會有從對向車道...(恕刪)


內線下大雨時也很危險, 對向車道有時候會濺一大片水過來, 整個擋風玻璃全都看不到了.....

看了整棟樓~
突然有個疑惑~
內線到底能開多少啊?
記得沒錯的話~
速限110好像能開到120不會被開單是嗎?
我開內線的話大約都是105~110中間~
中外線沒車的話 就都在中線了
有時蠻擔心會不小心收到罰單的~
就不太敢超過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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