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景平路上景安捷運站的亂象...今天投書縣長信箱了 (7/12更新回覆內容)

chiato wrote:
我相信你不會龜速擋道,但是你敢說所有的機車都不會龜速擋道嗎?

但不管怎樣,說機車擋住公車太過分。
機車走外側車道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內車道要可以走,誰會想走危險的外側車道。
如果你覺得機車會檔公車的路,你應該是去跟交通管理單位反應
讓機車可以走內側車道,這樣就不會很多機車跟公車擠了。

chiato wrote:
你騎機車都想走快車道了,為何會認為公車應該走慢車道?

主要原因是:公車常常需要靠站。
時常的切入切出,不只對機車有影響,對整個所有車輛都會有影響。
況且大台北地區的公車是很腦殘的限速40。相對於速限50的道路。
公車比機車更像是慢車。公車如果走慢車道,就不用一直變換車道。
在國外,公車除了左轉,幾乎是不行駛內側車道的。
公車專用道更是都設置在最外側車道。
公車左轉的問題也可以用路線規劃的方式儘量減少左轉的機會。


擋住公車的不一定是機車,更多的是違規停車,還有邊開或邊騎邊找路找車位的汽機車,
而且公車專用道如果設在最外側,那對汽機車只有更不方便而已,
大家就沒辦法隨心所慾的到目的地以後就地給他停下來,
而且要右轉的車子也得多等一個燈號,不然會和直行公車交織,
但是最容易發生的事,應該是會被一堆違規停車擋住而必需往外切,
所以現在的公車專用道,都是設計在快、慢車道之間,
不會直接設在最外側車道,像仁愛、信義、南京、新生都是這樣,
另外民權東路、羅斯福路和松江路公車專用道則是設在最內線,好像也還可以,
國外之所以可以設在最外側,恐怕是像日本或香港的市區那樣,
用一米多的鐵欄杆把人行道和馬路完全阻絕起來,小黃或小客就不會任意停車上下客了,
但是目前台灣應該還做不到,而且這樣做對開車騎車的人只有更不方便而已。
發文的用意不是拿來互砲,這點我一開始就有表明過了...

道路規劃不良而且法規不完善是台灣長久以來的問題(沒辦法,盡是一堆腦殘官員


我本身也支持大眾運輸系統優先的觀念,最好把路上那些駕照參考用的或是拿身份證當駕照的人都砍掉重練....
不過前提是,政府到底有沒有辦法把大眾運輸系統搞好??以目前來講,至少我認為是很不ok的

試想如果每天通勤的時候捷運必須換2~3次車、或是必須轉公車,這樣花的時間跟金錢可能騎車都已經到了而且還可以吃個早餐,各位會選哪個,我知道很多"魔人"會跳出來說他為了環保或是種種很神奇的理由會選擇大眾運輸系統,但是就經濟考量我相信很多人會選擇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在這種環境下政府必須重視這個問題,機車本來就是台灣人很依賴的交通工具,因為他的機動性及經濟性,在政府還沒有能力(簡稱"無能")規劃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就必須把現有道路做妥善規劃,以免造成用路人的不便及危害交通安全,我相信這應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老百姓該承受這種亂象的吧...況且我文中也有提到,希望加強違停取締,我並不是怪公車一直變換車道,只是覺得很多人無視法規及其他用路人權利,造成交通混亂讓我很不滿,對於道路規劃不良更不爽...

自己有時也開車,臨停難免,違規也難免(我不是聖人,我也不相信有人一輩子都不會違規,所以請那些"魔人"不要拿這句話做文章),只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別人,到車少一點的地方停,多走一小段路不會死...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

我們的縣長真的忙~~~
6/11投書的東西到現在還是沒有回覆...

看來訴諸媒體是個不錯的選擇
chiato wrote:
國外之所以可以設在最外側,恐怕是像日本或香港的市區那樣,用一米多的鐵欄杆把人行道和馬路完全阻絕起來,小黃或小客就不會任意停車上下客了,但是目前台灣應該還做不到,而且這樣做對開車騎車的人只有更不方便而已。
(恕刪)



我記得大概是去年,有打算限制計程車要在特定地點才能上下車,不能隨招隨停。

不過從當時在網站上一堆人講了一堆理由反對,以及後來這個政策規劃沒有下文,就知道台灣不是做不到,而是根本就沒有辦法做。

chiato wrote:
民權東路、羅斯福路和松江路公車專用道則是設在最內線,好像也還可以...(恕刪)



羅斯福路的公車專用道是很失敗的作品...

看看公館台大的那一段吧,很多公車是要右轉新生南路的,而公車專用道卻是設在內側,需右轉的公車佔據外側車道,幾乎整條路都是公車

更另人生氣的是我們的大有為政府還在中間車道搞了"禁行機車"四個大字,讓可憐的機車族只能在公車後面等,不然就要冒著花600大洋的風險壓過那四個字,根本就是爛規劃
比台灣先進的國家就是把公車專用道放在道路的外側車道
以倫敦為例,甚至還與腳踏車、機車分享車道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我們的縣長真是忙到不行,終於在今天回信了....
大部份的文字還是限於打官腔,對實際的情形毫無建設性
以下是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你好: 您於99年6月11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請相關單位回覆如下:中和第一分局:您於99年6月11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處理,查處情形,說明如下:有關您反映中和市景平路往新店方向(景安路至南山路間),違規停車影響通行一案,本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業於99年6月14日派員前往取締,並責由轄區景安派出所及拖吊場加強巡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而部分違停係屬不特定時間及駕駛人,為爭取時效性,爾後再發現有違停情事,請您不吝逕電110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另有關道路交通號誌秒數設置一案,將另由本府交通局依權責卓處,或請不吝逕電本府交通局(2960-3456)洽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縣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2453650 承辦人:警員 楊智雄 。交通局:有關您反映中和市景平路公車停靠1節,經查捷運景安站屬重要轉乘車站,行經之公車路線繁多,目前於捷運站出口前方及右側各設有1處公車候車區,惟尚有不敷使用之情形,以致公車停靠時常影響周邊行車順暢,本局已轉知公車業者督促駕駛員停靠捷運景安站時,應小心注意駕駛並依規定站區停靠,以減少影響後方車流之行進,另有關號誌未連鎖1節,經查旨揭2路口均已採同週期連鎖,惟此兩路口車流轉向特性不同,亦配置不同時相以紓解車流,現況配置足敷紓解車流,另捷運環狀線規劃行經捷運景安站,並已預定於今年起施工,建議俟捷運環狀線施工完成,再行一併評估檢視捷運景安站周邊公車站位設置事宜,以疏解周邊交通瓶頸。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多多指教。敬祝 健康愉快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交通局交通科承辦人;吳廖晟 聯絡電話:本縣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861 承辦人:吳廖晟

看來小老百姓的心聲還是訴諸媒體,以文字暴力才有辦法解決了......
其實這個回應還算中肯,關於你訴求改善交通號誌秒差之設置,並請加派員警於此路段加強違規停車之取締,這兩項也都有回答到,只是你還是不滿意,個人是認為你的建議事項不夠明確,如號誌秒差應如何設置沒有具體建議,所以承辦人也無從評估,加強違停取締內文已提到責由轄區景安派出所及拖吊場加強巡查,就看有沒有落實而已,你應該具體建議比照取締風化場所模式採尖峰時間派員站崗驅離才對,只是巡查而已違停的人沒在怕的啦。

我也曾經投書建議交通局,並提出具體建議事項,回應才真的是制式文章,只說會參考研究辦理,謝謝您的來信.......,至今又過了一年多,現況依舊毫無改善,投書的反應地點,正是你認為大失敗的公館公車專用道(但你的認知有誤,專用道右轉新生南路的公車並未佔據外側車道,而是在內二側有專屬燈號可轉,佔據外側車道的公車,是從基隆路和福和橋出來的,這些公車無法進入公車專用道,只能待在外側。),其實我是認為這個專用道有存在必要,只要公車動線做調整即可。
現行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的規劃,因從福和橋及基隆路方向出入的公車無法進入專用道,只能設站在外側人行道,造成專用道內外都有公車,至新生南路口便互相交織造成危險,故建議應以分流疏導,原則上羅斯福路的公車一律走專用道,原行走外側之公車應改道,建議如下:

(1)福和橋方向過來的公車,如208、672,下橋後即左轉汀洲路,行至師大路再右轉回羅斯福路接原線,回程亦同,配套為汀洲路兩側停車格全部塗銷(都是機車格),改設路外之機車停車場因應(可設於從水源市場後方進入自來水公司的空地)。
(2)基隆路方向過來的公車,如1路、907、敦化幹線、福和基隆線,應繞過圓環後左轉至師大分部,右轉到校門前迴轉後回到羅斯福路進入公車專用道。
(3)280、668、675自新生南路到羅斯福路口後不要左轉去師大分部前折返,應改為右轉羅斯福路後再轉辛亥路接回新生南路折返。
(4)284班次多路線又彎繞,繞行公館並無實益,且沿線已有多線公車替代,應在基隆路即右轉直行接回原線,不要再開進公館。
(5)207下福和橋後即直行基隆路,亦不要再繞行公館,綠13行至大坪林即可折返,不要開到公館再折返。

調整後公館捷運站前路段小客車即不會再和公車交織,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亦因排除部分路線後不會過度擁塞,車行應該會較為順暢,再配合強力取締違規停車,此處在上下班尖峰時間應會較為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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