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跟未成年無照駕駛的車主發生擦撞該如何的求償--新增現場圖

對方有斷手腳之類的很嚴重嗎?

不然一般在調解會就和解掉了

肇事責任只有上法院才也用

樓主只要抓著無照駕駛跟您車子已經轉彎車身過半的立場

堅持對方要賠償就好了!!

我看9成不會上法院

去調解會只是看誰比較會吵誰就贏
黃蓮莫亞 wrote:
樓主您要佔七成責任喔...(恕刪)


沒錯
朋友直行車撞一左轉車之後門 ..保險公司看過後判斷
對方轉彎車需負肇事責任七成
朋友直行車則負肇事責任三成

對方當然不服氣 認為自己是被撞不是撞人 無肇事責任
對方申請鑑定 報告
轉彎車肇事主因
直行車肇事次因

那時我也覺得不太合理 收集相關資訊如下


2003年-11月
為提升交通安全與秩序,內政部警政署決定,明年起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概
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
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大家必須各走各的路!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何國榮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規定均將撞
人或撞車者列為事故責任者,致使許多行人常毫無忌憚的違規橫跨馬路,或是轉彎車輛
加速抵達車道中心點,以取得車道的主導權,險象環生。國內用路人遵守路權的觀念薄
弱,除增加行車危險外,並造成肇事責任歸屬爭議不斷。

絕對路權是直行車於行駛車道上與任何轉彎車輛均具有較高優先路權
即使直行車因為避免碰撞偏離原行駛車道, 但仍在其直行方向的其他車道上, 其路權仍優先於轉彎車輛
例外 :
轉彎車輛為迴轉進入直行車輛方向, 直行車撞擊迴轉車輛正後方, 肇事責任會歸屬後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無路權之優先權

看撞擊位置不是車輛正後方而是側邊.. 所以需負較大約6至7成肇事責任
前面有幾個人說了,無照跟肇事責任,是兩回事。對方無照不代表全部是他的錯。
之前看過一個案例,也是如此。
法官的意思大約是:雖然沒有駕照,但不代表他沒有能力上路。
詳細的說詞我真的忘記了,但是意思大約就是這樣。

轉彎車過半也沒有用了,現在已經變成直行車有絕對路權了。
不過小朋友騎機車真的都很不要命,
之前有遇過小朋友在市區騎到80幾km/hr
然後在車陣中鑽來鑽去,不時的在內車道跟外車道穿梭,
一方面對小朋友的勇氣感到佩服,另一方面又只能希望不要有人碰撞到他們.
小朋友們真的是太有種了.
前面有幾位朋友的說法真的有點扯

轉彎車過半就沒有肇事責任?是怎樣?車尾不是你的車子的一部分?轉彎只要頭有過車尾不用管?

今天你的轉彎程序沒有完成,還在轉彎中你的路權就小於對方,你沒禮讓是你的問題,如前面朋友所說的他是撞到你側面不是正後方,你的肇事責任一定高過對方,除非你能舉證對方蓄意加速衝撞或是嚴重超速
乙烯 wrote:
前面有幾位朋友的說法...(恕刪)

沒錯 現在路權是採用絕對路權 轉彎車跟直行車差撞到 轉彎車肇責最少7成以上
無照並不代表一定違規 有照在路上也是很多也是轉彎都不看不打燈的 比無照的沒好到哪去
chiu700807 wrote:
沒錯 現在路權是採用...(恕刪)

沒錯,到現在還很多人認為無照就要賠對方或是'我是被撞的'
考駕照如果忘了在回去讀書,'何謂路權'版主錯了!跟對方和解吧
verypower wrote:
小弟我今日早上在住家...(恕刪)

就如有幾位大大提到
對方無照駕駛 只屬於行政罰
經鑑定或法院也不會對肇責比例有任何影響

依版大的圖來看
你為轉彎車 (應為支線道 沒看現場純依圖預測)
對方為直行車(應為主幹道 沒看現場純依圖預測)

路權歸屬在對方
至於確實的肇責比例部分
還是必須經過鑑定
不過依照以往經驗你佔70 是跑不了了

好好跟對方談吧 能跟保險公司要就跟保險公司要

上調解委員會,並不會浪費時間
因為除非雙方認知差距太大
不然調委會 都能很快處理,

請問可以直接上法院對對方提出民事訴訟嗎?
A:當然可以 但是你要有心理準備
1.若不順利時間會拖很長1-2年的案例都有
跑法院3-10遍都有可能 反而更浪費時間
2.若要求金額不高 有的法官會念

對了對方有受傷嗎??
若有:建議私下和解 因為你的肇責比例高 以免吃上過失傷害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
轉彎車已達中心線 直行車應讓轉 那是95年以前法規
一開始我也是不相信 轉彎車需負較大責任

當時在知識家發問 車禍專家 旭 回答和鑑定委員會報告一樣
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縱使轉彎車的時速是 0 ,只要已作出轉彎動作且侵入他方路權,因而肇事就必須負起該事故之肇事主因責任。不因為[有打方向燈 ],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而得以取得應應先路權。

縱使對方[確實有超速 ],也僅止 於本案之肇是次因


這是前年親自經歷 . 萬一直行機車對方有受傷 要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
至於無照駕駛 則無關肇事責任
上法院可提出無照駕駛 .欠缺安全駕駛觀念.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
不過幫助有限.. 無法改變肇事主因事實

如果法規不改,駕照這東西可以廢了,反正有照沒有什麼優勢,一堆人也講無照不代表不會騎車開車。
但是我相信,很多有照的人,他的行車觀念、道德,一定比那些無照的毛頭小子好很多,有時候就是倒楣,被那些橫衝直撞的無照毛頭小子撞到,就向樓主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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