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p1972tw wrote:上星期天經過嘉168...(恕刪) 我一直覺得:在台灣...黃燈是多餘的東西,甚至是害人的東西。台灣只是和紅燈綠燈兩種燈,因為所有類似灰色地帶的事物(譬如黃燈),都是被拿來投機取巧而已。從小我們都知道,行經路口號誌變成黃燈時,若已經車越停止線就要加速通過;若尚未超越停止線就應該減速停止。但是啊但是....騎車開車超過20年,還沒看過有一個台灣人像我一樣看見黃燈會停下來的。難怪我會被說不像台灣人!
哀 沒證據 就只能乖乖繳罰單因為 警察都是對的------------------------------------我也覺得 黃燈 可以拿掉然後 紅燈 綠燈 都用 倒數 顯示遠遠的 就知道 能不能過 也比較不會有爭議PS. 我有個朋友 就是開車看到黃燈 緊急煞車 就被後車追撞朋友沒事 副駕駛 座 的老婆就 慘 了 頸部受傷 帶 頸部固定器 又復建了好多個月
walakaho wrote:行經路口號誌變成黃燈時,若已經車越停止線就要加速通過;若尚未超越停止線就應該減速停止。 +1很多人是把黃燈用來當"加速燈"...而不知黃燈是用來清空路口的緩衝時間...還說得的頭頭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