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_sz wrote:
但已偏離機車應行道路右側的規定快騎到道路中央了...(恕刪)
我聽你在亂說,誰跟你說機車不能行駛車道中央?
機車喜歡騎車道中央或是左右兩側都可以!
一個車道只允許一台汽車行駛,機車就是汽車,法律上認定機車就是汽車!
michael_sz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修正
第九十九條 [函釋][修正前條文]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恕刪)
michael_sz wrote:
我的幹線車道並無停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