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2588 wrote:恩 是的我去年過年期...(恕刪) 小黃並未納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的定義範疇其次何謂"營業損失"的定義?如果是公會的定義及認為有其需要,那公會或者政府相關機構就應該共同努立立法,要求甚至強制營業車都要投保"營業損失險"以規避營業車的風險.(不要懷疑,舉便利商店的例子,都會投保這個險種-營業中斷險)有一個叫"波特線上"的市調機構,曾針對營業車的收入做過統計調查,坦白說,結果很殘忍,看了也讓人辛酸,營業車一個小時的淨收入不到part time的起薪標準,我想這或許也是營業車一旦發生了責任歸屬不在己的事故時,會提出的要求的原由,但金額並不是隨便要求一個數字就算數,不論是透由地方的協調委員會或是走法院途逕,"舉證"之責在何方?我想是很清楚的.但還是小心行車,誰都不願這類狀況的發生吧!?
hdd119 wrote:如提這不是很不公平嗎...(恕刪) 以下來源某車隊司機,現在小弟也找不到他,而且這也是他個人的經驗談,在此先聲明。加入車隊的以及勤跑的(勤跑這個好像是廢話)賺得比較多,排班(排那種沒啥人搭乘但隊伍爆長的),兼聚賭兼喝酒的,賺得比較少。至於他說一個月可以淨賺多少,說出來真的讓小弟嚇了一大跳:60000所以不要認為計程車司機的薪水很少!!!但遇到這種事保證會被獅子大開口!!!
hdd119 wrote:如提這不是很不公平嗎...(恕刪) 上市上櫃公司也是如此,不是嗎?股價下跌,是各間公司該負起責任去救?還是政府用人民的納稅錢去救?在台灣沒錢,沒權,沒勢力講得話沒有人會當一回事
小黃有所謂"營業損失.. 小弟參與朋友與小黃車禍調解領教過樓上大大講得沒錯.. 一開口就是一天5000元還要求所謂車輛折舊損失嚧到最後降至一天1500元其他什麼車輛折舊損失不賠 ..不然就調解不成立移送法院裁判..路上遇到小黃還是閃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