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雞 wrote:
不要當我在開玩笑,我以上講的都是現在社會真實的道路新厚黑學~
不然為什麼有砂石車駕駛寧可把人撞死也不讓他殘障,好好想一想許多,可能會愈想愈不敢開車,不敢違規.
雖然很殘酷......但是大推阿!!
尤其是在自己無明顯過錯的時候(法律認定)
撞死了.....了不起業務過失致死...剩下都錢的問題好處理
把人撞到半死不活~後續的醫療及追蹤可是相當麻煩阿...二三十年持續性的問題耶

而且大車(指大貨 連結)滿載時緊急煞車的話.......
可能自己會先被貨斗夾扁~然後再撞過去

如果是突發狀況.....我的選擇也是正常減速(不鎖死為前提的煞車)~然後就撞下去了
天曉得方向盤急切會不會發生更大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