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之防狼噴霧劑~~~

這不叫傷害..這叫做自我防衛
以不傷害他人身體.以及保護自己的安全
人家都已經對你傷害了
難道要活活的站在那裡挨打唷
現在法院有很多恐龍法官.都會亂判
不過遇到這種事.最好手機錄證.叫警察過來
不要跟他們硬碰硬..假如你匆忙當中車子失控傷到別人
還是跟對方爭執當中發生意外.都有可能造成過失傷人
防身噴霧可以合法持有
但是使用之後請找警察到場處理
如果當下還是有危險請離開現場
再到警局備案

另外警棍(甩棍).鎮暴槍等
除非是特殊職業
否則不得持有

買的到的東西不代表一定合法
基本上~遇到這些人就趕緊逃跑~閃就對了!
自己也曾經遇到類似的情況~也大概失去理智三秒鐘反擊(超車糾紛)
但是現在要再遇到~就選擇裝俗辣落跑了
這樣才可以活的比較久!
因為:
1. 我們都只是平凡的一般小老百姓,活著比較重要!
2. 不管反擊之後有沒有刑責或是上法院之類,你都要花時間跟這些人交手!
簡單來說,這些人整天就等著惹事,我們還要上班賺錢養活自己家人!
浪費時間在這些人身上,基本上就輸了一大半了!
(有糾紛的時候,想想自己原本的目的地是哪裡?平安到目的地才是重要的吧!)
就算打贏官司,講難聽一點,這些人多半也陪不起,賴皮的居多吧!
(總不能幻想有浩南哥出來幫你解決吧~
3. 套句電影的台詞:現在分勝負重要~還是和家人吃飯重要?
光憑這點,就應該避免衝動。

當然,新竹南寮五人圍毆致死的事件也是一大警惕(聽說最重的才判了11年的樣子?)
萬一真的無可避免的時候,就是版上之前講的~寧願用走的進法院也不能躺著進去。
建議是怎麼樣都不要下車~車門緊閉~
真正危急的時候~油門一拜~~~~
前保桿、引擎蓋和安全氣囊就送給他們這些人了....


阿球球 wrote:
我和你有一樣的念頭自...(恕刪)


網拍的......


其實當初我沒有要買這麼大一之.....但是PXHOME小支的沒貨了

就給我大支的.....重點是我還買了2支
本來一支要送人的...結果大支的跟什麼一樣只好擺家裡防身
感覺再大一點就可以拿去鎮暴了



害我好難擺...也沒有奇襲的效果了


噴死那些敲車窗王八蛋



此噴霧 只能保存再120度F 約等於59度C
所以車子會曬太陽的人要三思
假設~

狀況1. 見對方拿刀、槍、電擊棒過來,進入噴霧有效範圍,就開始噴了。

狀況2. 見對方徒手或持木棍鐵條石塊,打到人一下或砸車二下,就給他噴下去。
如果對方只有一人...用.....
對方旁邊還有他的朋友...不用...

因為...反正你用不用...都要上警局...(除非能跑掉...或最後沒事發生...)
用了...他告你傷害..
不用...你告他傷害..

i700623 wrote:
前言:小弟我今天發生...(恕刪)


向星爺借

"要你命三千"

應該可以嚇退他

因為每一種都是可以獨當一面的好武器
i700623 wrote:
警察居然回答我"我無法回答你這個問題...
如有需要
...(恕刪)

基本上,警察這個回答也沒有錯,因為當下的情況很難認定,連警察本身執勤時都面臨「執法過當與否」的判準問題,所以他沒辦法給你確定答案的。

除了樓上大家的建議之外,小弟介紹一下這個東西…

就是「膠棒」與「噴霧」的合體,她既不是警棍也不是凶器,但又方便好用,值得參考一下。

富有彈性的「膠棒」,可抵擋除子彈以外的任何武器,打到對方只會痛,不會構成傷害(重要部位除外)。


內置辣椒「噴霧」一罐,可噴3公尺遠,驅散5人以下團體很OK的。

擺在車上多年了,經過不知多少寒、暑,依然亮麗如新,從來沒有用過。因為…
裝「俗辣」還是最推薦的明哲保身方法。


car888 wrote:
基本上,警察這個回答也沒有錯,因為當下的情況很難認定,連警察本身執勤時都面臨「執法過當與否」的判準問題,所以他沒辦法給你確定答案的。


+1
這種事問警察沒用吧~~而且基本上他給你的答覆應該也只是打官腔!!
問律師會比較清楚的!!


car888 wrote:
就是「膠棒」與「噴霧」的合體,


看起來不錯~~哪邊買的可以分享或PM一下嗎??
我想老半天還是花錢學詠春一打十比較好

在路上發生糾紛 真的動手打起來的話 彼此距離都相當近 跟本無法使用噴霧 (自己也會中)

有一段距離的話 一定是對方下車時 手上就拿著武器 此時噴霧才有使用的距離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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