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uanku wrote:


謝謝...(恕刪)


機車正面撞到副駕駛座,這樣汽車大概已經轉出去了,路權應該是汽車的
不過應該要交給警察判斷比較準確

牛頭帆 wrote:
剛剛在趣味閒聊區看到...(恕刪)


多謝分享了!!

我是比較乖~我都切到分隔線或者安全島中間看機車比較少時候趕快灣過去~

當然也會遇到不要命的學生~我已經快轉到底時候~突然硬切過來!!

然後他機車左擺右擺凹來凹去....
今天遇到類似的,小黃到了路口五公尺才打燈

hsuanku wrote:
但以路權來講的話

因該是車子有優先的路權??

而機車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

要先釐清汽、機車是同車道行駛?還是機車正行駛於機車優先道?這兩個結果並不一樣!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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