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市環北路延平路口被取締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中壢市的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都是隨公務課的人的心情喜好隨意亂畫的!連2線道的延平路都違法要求機車兩段式左轉

現任市民代表,前中壢市長葉步樑的女兒葉碧雯,她家就在前面的普義路上,去找她抗議吧!!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makenaide wrote:
矛盾的是,直接左轉到...(恕刪)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在有執法人員指揮的地方,以執法人員指揮為主~
如過聽從員警指揮而發生意外,我想應該能申請國賠吧?
指揮的交通警察在當時三向燈亮時,指揮車輛前進.而該路口為何會有三向燈號,那是因為該路段有三車道,分別左轉專用道,直行專用道,右轉專用道.而左轉專用道為最內側車道,本來就禁行機車,只要機車行使該車道就違規,所以交通警察指揮車輛左轉時是針對在左轉專用道上之汽車,並非所有車輛均能左轉.而該路口又有右轉專用道,故只能將機車待轉區設在中間直行車道.
cocagirl222 wrote:
指揮的交通警察在當時三向燈亮時,指揮車輛前進.而該路口為何會有三向燈號,那是因為該路段有三車道,分別左轉專用道,直行專用道,右轉專用道.而左轉專用道為最內側車道,本來就禁行機車,只要機車行使該車道就違規,所以交通警察指揮車輛左轉時是針對在左轉專用道上之汽車,並非所有車輛均能左轉.而該路口又有右轉專用道,故只能將機車待轉區設在中間直行車道.


環北路這路口的燈號,是三個箭頭綠燈一起亮,功能就有如一般圓形的綠燈,根本不具任何專用功能

而且將停等區設在中間車道,等於是要機車從中間車道跨車道行駛,才能進入前方的待轉區,無論如何都有可能被不長眼,想從外線車道直行的車輛當成保齡球撞上去的!!

相同的問題,其實也出現在新生路左轉環北路這個路口。在這路口,機車是連兩段式左轉都無法轉的,所以很多機車騎士都會騎到中壢市公與市代會後的九和六街,慈惠157、158巷弄,轉延平路266巷後,再轉回環北路

住那巷弄的民眾,就請多包涵中壢市公所送給你們的噪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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