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qq0204 wrote:
上月發生車禍,目前初步事故分析表為對方雙黃線大迴轉,我為未依限速行(限速50騎60)
...(恕刪)
大大您好~~~
您的事件中先不管肇責比例(我不是肇事鑑定委員會的)
給您一個思考方向~~訴訟成本
你的時間跟精神就是你的成本
像這樣簡單的訴訟大約完成要3~6個月
看地方檢查署跟地方法院的速度而定
對方的成本為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而現在刑罰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通常一天折算1000元台幣
請直接上我文章中的法學資料庫網址中撈一下資料
你就知道對方除了一個前科之外還要捐多少錢給國家做好事
到時你可以請他選擇要將錢捐給誰~~~
至於其他你要額外跟對方請求的金額~~
沒有所謂合理與否~~看你良心還有法官裁決了
我這裡就不給建議了~~~
以上 希望有所幫助
文末 祝順心
天山何首烏 wrote:
通常產險公司在談和解時都會把強制險包含在和解金額之中
千萬不要包進去談!!!
對產險公司來說,他把強制險包進去談,以後就可以免除強制險中的醫療支出給付
除非你要在往後的時間中自行承擔未知風險
不然千萬不要被框了(強制險是每個人自行付費為自己提供保障的商品,
沒有必要喪失自己的權益)...(恕刪)
其實包含與不包含通常對保險公司沒啥差別
包含可以一開始賠多一點
不包含可以一開始賠少一點以後再補給你
其實不包含好處有多一點
只是受傷的人處理時間會加長
強制險不是自行付費為自己提供保障的商品
是由加害者購買補償受害者的商品
在此更正一下
究竟要不要相信理賠人員的話術
我相信見仁見智
有時候有人想真心幫你
卻拒人千里之外
倒楣的還是自己
當然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
理賠人員推託
處理進度太慢
賠付內容不合理
盡管去申訴
但我強調要有合理的憑據
不是靠一張嘴說說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