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tcc wrote:沒打方向燈是該死不過樓主速度也太快了,過路口好歹收個油而且這樣切入機車道也很危險,好在沒有騎士經過 沒錯,如果就這麼撞上去的話,對方絕對是主要肇責,但若是因閃躲而撞到安全島,甚至旁邊的汽機車,情況可能更糟喔!
ch1882 wrote:對方絕對是主要肇責...(恕刪) 直行車主也要負擔次要肇責 過沒口沒減速好歹也放掉油門滑過去 一直踩著 不知到路口有很多狀況嗎....燈號也不是只能往前我反應沒這麼好頂多剎車踩到底 要撞上了也沒辦法話說應為要閃車 因此撞上別的車 那不是很倒楣最後隨意轉彎的車 又沒碰撞到拍拍屁股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