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photo wrote:不打方向燈+未保持安全車距 的車- 想切就切...(恕刪) 樓主會影片編輯耶,好強。對方連中兩條:不打方向燈、未按規定變換車道。我就不明白了,難道樓主只知有01,不知道民眾依法也可以檢舉交通違規嗎?哦~應該是術業有專攻,聞道有先後。請樓主把影片,看是通過因特網還是郵局都可以,總之就是把它搞到國道警察局那就行了。與其上01來,還不如搞點實事,讓他接罰單來得實在。當然啦,最好是01也上,罰單也接,雙重打擊,看他以後開車還不乖點。
看到這影片~我想樓主會不會想太多啦???1:你的車速不快~ 對方車速快~ 在這情況之下除非他急煞~ 否則你撞不到他的2:依他切進來的距離~ 少說也有距離你5公尺以上~因為小弟車上也是裝F500HD這台~ 他的鏡頭不會非常廣~所以影片看起來感覺是很近~3:會不會因為樓主你開太慢~ 所以對方是從是後方切入內側車道在切出超你車?導致你不高興?你看影片一開始前面那兩台車~ 都已經慢慢的把你拉開那麼遠了~旺 wrote: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行車紀錄器後遺症 非常認同旺大!!!
edwinforward wrote:+1不過!!嚴厲譴責...(恕刪) 我也+1這種人,我天天遇到不下10次,我騎車,開車,怎樣都麻遇的到,那我不就要天天PO網告發這種人嗎?這是基本道德問題,台灣人的駕駛習慣就是如此,放寬心,小心駕駛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