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吊銷駕照的實際功用

無照駕駛就比照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判刑坐牢車輛沒收充公,再不然比照歐洲以年收入比率罰錢,限一次繳清,
車輛所有人與其共乘者連帶受罰,犯一次就讓他身敗名裂,永無翻身機會.
酒駕原因是在酒上面吧,沒理由酒商賺飽飽 遇到肇事逃逸的卻由基金會賠錢,應該比照健康捐,科20~50%稅到交通事故補償基金會做基金

asdfcr2006 wrote:
酒駕原因是在酒上面吧...(恕刪)


這跟有人拿菜刀殺人卻把問題怪道菜刀廠商一樣吧
多數人喝酒,少數人酒駕
卻要一起分擔責任
好像說不太過去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foxbat93 wrote:
台灣社會幾乎每隔幾天...(恕刪)


非常好

那是不可能的
有時間去Google立法院交通類公報會議
(所有交通法規審查都是交通類立法委員再訂的)
看看我們所選出的立法委員是怎麼說的
聽完或看完之後
你大概就會死心了
例如:你說的第35條酒駕
忘記是哪各國家
交通違規的罰鍰是以年收入或是身家的x%來罰(x>10)
不管在有錢,被罰一次一定都會痛
扣留車輛比較有效啦

沒了駕照就不會開車了嗎?

只要不被抓到能奈他何?
喔,你說得對。



駕照.....

每天到放學時間,高中高職的校門口,

有多少無照駕駛,有多少穿著制服來回穿梭車陣,

一台台比誰改的帥氣,誰的頭燈最亮最多顏色,

無照駕駛,只是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話說這些未滿18的,

出事你賠的起嗎???
吊銷駕照和扣車都沒用
酒駕肇事等等重大事故(公共危險),應該要永久吊銷駕照&報廢肇事車輛(不論車是否為肇事者的),被永久吊銷駕照者不得再有駕駛車輛的行為,若私自駕車經查獲重罰和強制報廢該車輛

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是沒人會採用,大部分的人民比較吃重罰這套
贊成+1

罰錢只是痛不會怕,十年後還會痛的我請他吃牛肉麵,
鞭子一抽後還敢再喝酒上路,我請他吃兩碗。


gojen wrote:
你確定12萬在這些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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