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拖救費: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內者,收基本費1,500元,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2.現場作業費:
(1)第一類:收取1800元,項目如下:
車輛翻覆、衝至下邊坡、撞入大車底盤、掉入山谷下
(2)第二類:收取900元,項目如下:
衝至上邊坡、後輪破損、四輪傳動車、後輪傳動車、陷入水溝、底盤卡於凸起障礙物、機件脫落或車輪咬死致無法直接執行拖救作業
(3)同時有兩類情形發生時,取其計費較高者。
(4)以上各類費用不含拖救費用,拖救費依拖救計費方式辦理。
(5)其他輕微狀況不收取現場作業費。
以前我也在高速公路換過,放個故障標誌...不到半個小時就好了,
拖吊的還從旁邊經過,問我要不要拖吊,我說不需要..他就走了..
剛剛找到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95029&p=6
裡面也找不出來任何有關換胎違規的規定..
只提到
第 25 條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予拖、吊、移置
、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
一、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之故障車輛逾二小時。....
有查過法規的大大請解說一下..拜託..
要不然的話..我會覺得可能是拖吊業者為了要賺你的錢...假裝要唬你...
我也曾經車輛故障在路肩停很久...警車都來關照...也是沒有開單..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