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 wrote:我想, 開放路肩是指可以從路肩 "繞過"事故地點,不是看到堵車就開始一路行駛路肩... XD...(恕刪) 我想也是這樣 ,不過警廣最好不要廣播叫車輛走路肩(不管是繞過或是一直走路肩) ,因為路肩是否有協助處理事故的車輛 , 警廣並不是一直都了解 , 所以不要講比較好台灣駕駛會"自動"繞過去的.....
cyyang99 wrote:剛剛確認了, 這張罰...(恕刪) 建議上法院然後把"自詡正義化身"的人抓出來要求他出庭作證並檢視相片原始檔看是否變造或自行加註日期若有 告他偽造文書那種小鱉三保證不敢出庭罰單就會撤銷PS 我朋友就用這招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216371.shtml今年一月十五日中山高南下一五六公里大安溪橋附近的大貨車追撞事故,車陣嚴重回堵十公里,不耐久等的駕駛人紛紛改駛路肩,一名駕駛人看不下去,把行車記錄器拍下的違規畫面送交國道二隊,警方一共告發五十四件違規,創下接獲檢舉開罰最多紀錄。--------------------------------------------------嗯..原來是有人"看不下去"啊..
cyyang99 wrote:就在持續由廣播鍾關注車禍處理狀況時 這是小弟比較好奇的啥是"廣播鍾"另外大部份的人都會選擇自己喜歡的部份其他的就不在意了假如主持人真的說開放路肩請問有說哪個單位公告的嗎有說開放路段嗎(幾K~幾K之間)總不能無限上綱吧不過話說回來申訴是樓主的權利過不過則是另一回事
edwindin wrote:原來是有人"看不下去"啊.. 那麼多人都在排隊, 就有些人自以為是, 抄路肩行駛.那就像在外線排隊下交流道, 有些車從中線右轉擠進匝道 (還不是擠進減速車道咧).看不下去, 如果我在那邊排隊, 我也看不下去啊 XD旺 wrote:啥是"廣播鍾" 廣播 "中" 吧.